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品牌管理办法即将出台 汽车经销商两极分化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9月29日 08:16  每日经济新闻

  又临“十一”黄金周。在许多商家热切期盼的时候,车市却面临着“生存还是死亡”的哈姆雷特式命题。根据今年4月起施行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10月1日之前,“汽车供应商应当对在本办法实施之前设立的汽车销售企业进行确认”,这意味着未获汽车制造商确认授权的经销商将无法继续售车。

  年初的统计数据显示,在上海登记注册的1000多家汽车销售商中,有近八成是未获得授权的二级经销商;在长三角地区19个城市约20个主流汽车市场,获得品牌授权的经销商仅占45%;全国3万余家汽车经销商中,厂家授权的特许经销网点(含4S店)只占7%,而93%不“在编”。

  杂牌军集体关门

  上海市沪太路上的一家杂牌汽车经销公司刚刚关门大吉,偌大的展厅内空无一“车”,大门显眼处贴着招商的告示;转道至汽车销售店比较集中的中山北路及金沙江路,不少店里空空荡荡,门可罗雀;而在此之前,著名的上海吴中路汽车销售一条街上,早有十多家店已经人去楼空。

  以往,吴中路由于众多4S店的云集,吸引了许多二三级经销商的入驻,这些经销商尤以杂牌居多,往往展厅较小、成本较低,货源也是来自于4S店。如今的吴中路上,这些店渐渐消失,剩下的几乎清一色是品牌专卖店。

  据知情人士介绍,那些寻个小门面、搭个展厅、放辆汽车、摆上一张办公桌揽客户的“搬砖转卖式”杂牌军,近来纷纷出局。由于路边门店的租金相对较高,本已迫于利润与销售“双降”而薄利多销的二级经销商,在大限日的倒逼下,更加难以为继。其中一些人在关了门店后,就直接挂靠到相对比较大的二级经销商那里,成为它们的“销售顾问”。

  人气更旺的汽车城等交易市场,也同样面临人去“城”空的问题。上海一家大型汽车城,今年以来就已走了七八家经销商。剩下的那些二级经销商为了能继续生存,纷纷向交易市场提出了降低租金的要求。面对招租困局,为了留住客户,交易市场往往只能被迫接受。

  大限之下,“各谋生路,适者生存”,一度红火的中小杂牌车商毅然抽身而去,留下规模更大些的,只能靠着减免的租金继续无奈观望。

  “收编潮”暗涌

  而那些规模更大、不可能轻易罢手的经销商,则采取了一种更为主动的自救战术,多方走动以争取生存“资质”。

  汽车生产商的品牌授权就是“生死符”,于是,那些还没有获得授权的经销商开始主动向汽车厂家“请缨”,要求“收编”。一些经销商直接或者通过长期合作的4S店间接向汽车厂家要求授权,一些则与4S店接洽成为其分支机构,依托一级经销商“曲线救国”。

  在长三角最大汽车城之一的杭州汽车城,4家曾为“散兵游勇”的经销商,在近一段时间已经摇身一变,成了北京现代一级代理商批准授权的二级代理商。杭州汽车城执行总经理朱师法对记者介绍说,目前在杭州汽车城的140多家经销商中,除了40%是一级经销商或4S店以外,其余大多在今年成为了二级代理商。这些曾经单打独斗的经销商,从今年7月份以来,藉由投靠厂商、“收编”旗下,谋得了一条生路。

  据了解,在上海联合汽车市场,已有两家二级经销商获得了天马等品牌的授权。此外,市场内大多数二级经销商也基本跟4S店达成一致:大限日一到,将通过股权关系成为4S店的分支机构,或通过加盟等形式成为连锁店。

  事实上,对一些网络较强或者销售很好的二级经销商,汽车厂家很难拒绝他们成为品牌代理商。一些优质网络甚至不需要主动“请缨”。由于这些“散兵”中不乏具备规模、经营成熟、资源丰沛的“壮丁”,众厂家之间甚至会“不请自来”,打响稀缺资源的争夺战。

  一股“收编潮”正在国内汽车销售领域涌动。长三角汽车市场联合体秘书长刘正敷对记者说:“长三角地区经销商的资质,在短短这几个月里得到了空前迅猛的提升,速度之快令人惊叹。”

  “铡刀”还是信号?

  对那些没被“收编”的小经销商来说,似乎大限已到。从逻辑上说,“十一”之后,未获授权的经销商只有两种选择,要么成为二级经销商,要么被淘汰出局。然而,随着大限的迫近,与现实情况相比,不少人预测的车商“大逃亡”景象似乎略显夸大。

  “‘大限’只是一个信号,而不是一把‘铡刀’,一些人士担心的车商‘落荒而逃’的景象绝不可能出现。”长三角汽车市场联合体秘书长刘正敷肯定地说,“即使没有取得资质的经销商,也很难在‘十一’这么快就被‘扫地出门’。”

  刘正敷对记者表示,其中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国内各地的具体情况复杂,各地的执行和监管力度各不相同,上海及周边地区比较规范,但其他地区未必就能“令行禁止”;二是汽车产业与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密切关联,即使有的经销商没有取得品牌,对于这些车市的“主力军”,想必也不会猛烈打压,“说缴械就缴械”;三是当前一个时期,各界都对《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执行程度持有一定的怀疑,不少人估计《办法》会前紧后松,在实施初期管理比较严格,但过一阵仍有可能回到《办法》颁布前的状态,何况狡黠的经销商各有应对的办法。

  “十一”以后,如果还有无资质的杂牌经销商继续卖车,厂商会采取什么动作?刘正敷预测说,从实际需要出发,汽车生产商很可能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争取份额是第一要务,同样能帮助自己把车卖掉,谁会傻到把自己的‘兄弟’赶尽杀绝呢?”

(编辑:张效铭)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