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雷诺与东风的商用车合作项目已近尾声,只差中国政府的批准。”雷诺卡车中国区总经理贺斌日前向记者透露。
但就是这一接近尾声的合资项目,东风方面却一直“遮遮掩掩”。东风的这种压力来自于两方面:一是政策限制、二是利益控制。
尘埃落定
早在20世纪60年代,雷诺卡车的前身之一贝利埃(Berliet)公司就先声夺人进入了中国市场。然而,时至今日,雷诺卡车在中国的保有量仅为1000多辆。与沃尔沃、曼和奔驰相比,雷诺的速度显然是慢了。
为了扭转这种局面,近年来雷诺卡车在中国展开了一系列的动作:2002年,雷诺卡车和东风集团签署了在中国生产发动机的技术转让协议;2004年1月,雷诺和东风又签署了建立卡车合资公司的框架协议;而与此同时,雷诺卡车(上海)有限公司也成立。
“目前有关卡车合作协议双方已经签完,还在等有关部门的批复。”雷诺方面表示。据了解,按计划到2006年,雷诺将通过与东风柳汽的合作,在中国生产3.6万辆重型卡车,到2010年将达到5万辆。贺斌没有透露合资后所生产的具体车型,但依据之前的各方报道,首款车型将为Kerax重型卡车。
如果按照贺斌的说法,雷诺与东风的卡车合资项目已经确定,那么作为主角之一的东风柳州汽车对媒体为何仍“遮遮掩掩”。此前,东风柳汽乘龙重卡市场推广部负责人孔令宇曾表示:“第一批雷诺卡车是纯进口,将于7月底到达柳州,而此后从东风柳汽会‘两条腿’走路,即国产车与进口车同步进行。”然而现在面对记者却是一再回避。
中方失语
2004年年底,为了与雷诺卡车的合作项目能够顺利进行,东风旗下的商用车生产基地——东风柳汽不得不选择将资产进行剥离,以适应新的合资公司要求。即便在现有的东风有限的合作框架之下,把东风柳汽的乘用车资产剥离出去,利用东风柳汽的商用车资产,形成新的与雷诺商用车合资的合资主体。完成这一转变后,作为东风有限商用车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东风柳汽承担了东风有限商用车生产以及发展的重要责任。
“东风柳汽的商用车资产划到东风有限里之后,东风与雷诺卡车项目的合作是在东风与日产合资框架之内的合作。”中国汽车工业发展咨询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说。按照东风有限有关人士的介绍:“东风与雷诺在卡车方面的合资为大合资框架之内的小合资。”如此一来,新合资公司的实际股比就将为东风、日产各占25%,雷诺卡车占50%。
“由外方掌握话语权,对东风与雷诺卡车项目而言是个必然的结果。”贾新光说:“东风目前的优势在乘用车和客车,而非重卡。而与日产没有商用车项目,在这种情况下,即便东风占50%的股权,在一些产品营销、定价以及战略走向等绝对权利上,依然是雷诺占主导地位。”
贺斌透露,雷诺与东风柳汽合作生产的产品将分别采用东风和雷诺品牌各自独立建立销售网络,将来在东风柳汽生产的产品还将向邻国出口,会作为雷诺在亚洲的一个出口基地。
政策冲突
股权配比牵涉中方话语权缺失,而更重要的是这种合资方式已经与当前产业政策产生矛盾。
据东风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有限)负责人介绍,东风与雷诺卡车项目,将以东风有限、雷诺卡车以对等股比方式进行合资。而作为东风汽车与日产以各占50%股比成立的合资公司东风有限,在与雷诺卡车合资后,将形成东风、日产各占25%,雷诺占50%的股权配比情况。
这种“中外外”的合资模式是否已经突破了产业政策规定中外合资中资股比不得低于50%的底线?对此,国家发改委工业司有关人士含混表示:“目前不便对此事进行回答。”
新《国家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第四十八条规定,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和摩托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为此有业内人士分析,雷诺卡车项目的正式合资股比将来可能还会变化。同样参照“四十八条”:境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相对控股另一家企业,则视为同一家外商。雷诺目前占有日产36.8%的股份,是日产的控股公司,因此也不排除最终的合资股比演化为东风占50%,日产和雷诺共同占50%的局面。
但据记者了解,雷诺卡车公司早已脱离了雷诺集团而成为沃尔沃集团下的一个子品牌,因此“股比演化”一说似乎并不能成立。
其实,这种“中外外”的合资方式也并非头一遭。同样是东风项目,今年3月10日,东风有限与美国德纳公司在襄樊正式签署合资协议,联合研发和生产重、中型商用车车桥。该项目由东风有限和美国德纳双方各持股50%,股权配比方式与雷诺卡车项目相似。
此外,上海大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成立时,就是采取的是德国大众集团50%,上汽集团25%,上海大众25%。只不过上述两个合资公司一个是零部件企业,一个是销售企业,而在这方面,产业政策是不做限制的。
有关专家肯定表示:“雷诺卡车项目目前的股比分配的确有问题,发改委坚持中方股比不得低于50%的决心也不容误读。除非将来明确与雷诺卡车合资的是东风汽车公司,即把老东风作为中方,让其股份占到50%才可以。”
周树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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