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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宝良“老实交待”:留给交管的手机号没换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2:39  华夏时报

  本报实习生 贾运华 本报记者 邹乐报道 昨天,杜宝良应邀参加了新华网的一次“直播”节目。对于10500元罚款事件,杜宝良目前的想法是:“希望此事能尽快过去,好让我们可以平静地继续卖菜生活。”

  事实上,杜宝良对这次访谈、包括此前的提起诉讼都做过长时间的权衡,犹豫的原因有两个:一是妻子不同意。“妻子其实很反对我打官司,她怕以后北京的交警会和我们过不去。”二是这件事情已经打扰了他们原本平静的生活。“连老家的母亲都知道了,我不想让她担心,只想尽快通过打官司把事情结束,然后好好卖菜。”

  尽管心情如此糟糕,老杜还是以平和的心态完成了与网友的交流。

  网友:交了10500元以外,还有维持生活其他方面的钱吗?这笔罚款是怎么筹来的?

  老杜:向人借的。原来我也有点积蓄,但因为父亲要看病,4月份我刚刚把一笔钱寄回家了,因此1万元罚款的大部分都是借的。

  网友:你是哪一年在哪里取得的驾驶证?你上的是否是正规驾校?你违法的路口有禁行标志么?

  老杜:是正规驾校,2003年取得的驾驶证。(那个路口)有禁行标志,但是那个禁行标志跟交规教材里学的不一样(注:杜宝良的代理律师曾向记者表示,“真武庙头条路口的禁行标志,并不在国家标准规定的禁行标志之内,因此该标志属‘无效标志’。”)

  网友:您以前给交管部门留过联系方式吗?

  老杜:我的车登记时留了手机号,而且没变更过,也没换过号。

  参与新华网谈话的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副教授、法学博士何海波,也从社会学角度对事件做了分析。何海波认为,像杜宝良这样的人群,是一个被新技术边缘化的人群,也是被立法者所忽视的人群,是新技术带来的新问题。在新技术出现以后,社会需要新的规则。电子眼这个技术带来这样一个新的情况,但我们的立法却没有跟上。

(编辑:苏雨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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