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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万元罚单”路段禁令标志属于无效标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6日 11:20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6月14日专电(记者张旭)北京天亚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英13日向记者透露,导致安徽来京务工人员杜宝良在北京同一路段违章的交通标志是无效标志。

  王英6月4日阅读北京一家报纸时,发现杜宝良105次违章的新闻,报纸醒目的照片展示出杜违章路段的情况,家中正好有人在驾校学车的王律师由此对交通管理禁令标志产生探究心理。在观看了家人正在学习的交通法规教材后,王英律师奇怪地发现,杜宝良违章路段的那个禁行标志在交规教材中没有找到。出于律师的谨慎,王英又上网查询,并到西单图书大厦等书店查询相关最新书籍、文档资料。

  在经过仔细的图书资料及文件查询、阅览后,王英律师得出的初步结论令自己都有些惊讶:北京交管部门对杜宝良做出处罚决定所依据的禁令标志属于无效标志。

  王英律师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给记者看,第25条明确规定:“全国实行统一的道路交通信号。交通信号、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设置应当符合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的要求和国家标准,并保持清晰、醒目、明确、完好。增设、调换、更新限制性的交通信号,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广泛进行宣传”。“北京市的地方法规进一步重申了这一要求”,王律师说。

  王英律师为此专门请来有关公正人员陪同,一起来到北京西城真武庙头条西口设立交通禁令标志处拍照、取证,并为此专门到公正机关申请公正。

  记者看到王英律师在真武庙头条拍摄的路口禁令标志的照片,并与国家颁布的42种交通管理禁令标志对比,发现真武庙路口的标志与国家标准的禁令标志有相似之处,但在禁行横杠上,增添了一个小汽车的模型。据了解,在实际生活中,就曾发生过有司机认为这个标志就是“只准小汽车通行”的事例,这与交管部门立此标志的原意可谓“风马牛不相及”。

  记者当天随王英律师驱车在北京市区内随意走了一些路段,发现与真武庙头条相同的禁令标志在不同路段都有出现,看来北京交通标志与“国标”顶牛的还真不少。当然在一些路段,也有与“国标”保持一致的禁令标志。王律师认为,这种情况说明,执法部门要认真按照法律办事,按照国家标准制定交通标志牌,是一个最基本的要求。

  王律师介绍,现行的交通标志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很接轨,人所共识,在北京这样一个即将举办奥运会的国际化大都市,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国际标准树立各种标志牌,已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

  为进一步了解并核实北京交通标志是否与国家标准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记者当天给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制处、新闻中心及西城交通支队打电话,有关工作人员以没有授权为由,表示无法回答记者问题。有工作人员向记者指出,必须联系到市交管局新闻中心相关领导,才能决定是否回答记者问题。记者多次拨打有关领导电话,接通后是电话录音提示,记者按要求录下留言,并告知记者手机电话号码,但截至发稿时,记者未接到交管局方面的信息。(完)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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