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北京出台交通发展纲要 五年后旧城区将限制汽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9日 07:37  北京娱乐信报

  北京交通发展进程如何,未来几年北京交通要发展成什么样,北京要修多少条路、建多少条地铁……全国第一本关于交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北京交通发展纲要(2004-2020)》问世了。昨天,交通委副主任刘小明详解新《纲要》的五大基本交通政策。

  解读1

  新旧城区差别管理小汽车

  刘小明在解读交通政策时说,“旧城区对小汽车使用要进行一定的限制,主要采取经济手段调整。”新出台的交通发展纲要规定,到2010年本市中心城与新城将采用不同的交通模式,包括对小汽车使用在内的具体交通政策也将有明显差别。将对小汽车交通在行驶区域、时段以及停车服务等方面实行差别化调控管理,特定区域和时段内将实施必要的限制。

  旧城区总量控制小汽车

  在旧城区将基本维持现有的路网整体格局。历史文化保护街区和内环路以内地区,尤其是皇城范围道路空间尺度基本维持现状。对胡同系统进行必要整理,按照行人、自行车等优先次序考虑道路调整布局。据介绍,该地区将建设以地铁和地面公交为主的公共客运体系,将通过停车位供给总量控制、停车收费政策和对特定区域实行通行收费等手段,对小汽车交通实行相对从紧的管理政策。

  新城区放宽小汽车空间

  在旧城以外的中心城将优先发展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大容量公交为骨干的公共交通系统,根据道路资源和环境容量对小汽车交通实行适度调控政策。相关专家介绍,虽然在上述地区本市对小汽车的使用采取限制性措施,但是把在2010年之前解决本市各类车辆停车位短缺问题写进了纲要之中,届时,本市各类机动车都要拥有自用基本停车位。其中新建小区必须同步建设停车位的同时,旧居住区分批补建或租用公共停车位将成为弥补措施。

  此外,在新城和郊区城镇,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服务网络的同时,将为小汽车使用提供较为宽松的使用空间:道路网密度将达5-7公里/平方公里,道路占地面积达20%以上的基础。

  解读2

  交通基础设施适度超前

  多年来的城市建设开发与交通发展的不协调造成的不良后果坚定了基本交通政策的调整,《纲要》正式确定交通建设要对城市空间结构调整起引导和支持作用,交通基础设施要适度超前,优先发展交通先导政策。10年或更长时间通过交通规划的先导租用改变城市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使城市发展趋于合理化。

  新城先开发东部发展带

  在新城的开发中,交通先导政策将在包括通州、顺义、亦庄等在内的东部发展带中实行,目前确定包括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和常规公交在内的综合交通运输走廊为引导。

  继续实行交通一票否决

  在二环以内的旧城和五环以内的中心区建设和发展中,交通基础设施要实现同步规划,先行实施。开发改造项目的规模和功能布局要以其停车位、周边道路资源容量等交通设施资源为约束条件,继续实行交通一票否决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与交通组织设计将成为审批立项的依据。此外,通过复合型交通走廊、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城市交通发展。

  解读3

  四方面体现公交优先

  “公交优先是近期以来我们最常见的一个词组了。”刘小明说,在《纲要》中,“公交优先”主要体现在设施用地优先、投资安排优先、路权分配优先和财税扶持优先。也就是说,通过合理分配和使用交通设施资源,在规划、投资、建设、运营和服务等各个环节,为公共交通发展提供优先条件,让老百姓都能够率先选择公交出行。

  现状

  交通发展像摊大饼

  “过去几十年的交通投资中约有80%用于城市中心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和新建!”刘小明具体解读了“交通先导”实施的必要,北京从1993年至2003年,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资累计达1400多亿,占同期GDP的5.3%。尽管不断修路、建地铁,交通枢纽相继完工投入使用,但积极的交通建设投入一直没有摆脱“交通救急”的工作状态。城市发展与交通发展陷入了“水多了加面,面多了加水”的摊大饼局面中。

  链接

  交通发展五大政策

  在《北京交通发展纲要》中,记录了从2004年到2020年北京交通发展的目标、任务,以及政府对交通发展的规划及相关动作。作为这个纲领性文件,其中涉及交通先导政策、公共交通优先政策、区域差别化交通政策、小汽车交通需求引导政策、政府主导的交通产业市场化经营政策五大基本交通政策。

  记者 闫峥

(编辑:)
Powered By Google

网友评论 更多评论

已有 _COUNT_位网友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匿名发表

更多相关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