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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政策支持环保 鼓励小排量车限制大排量车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8日 09:21  解放日报

  2004年6月出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提出,国家引导和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时隔一年后,作为汽车产业政策的延伸,有关汽车消费税政策酝酿调整的消息近来炒得沸沸扬扬。国家财政部有关汽车消费税调整的征求意见稿已发到相关部委,正在等待相关部门的反馈、修改意见,细则可能在今年下半年就会出台。

  此次汽车消费税酝酿调整,传递了国家支持环保型小排量汽车、限制大排量豪华车的政策信号。

  新消费税率可能细分五档

  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一道消费税。其中,对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大小设置了3档税率:微型轿车(汽缸容量小于1升)税率为3%,普通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1.0升、小于2.2升)税率为5%,高级轿车(汽缸容量大于或等于2.2升)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汽缸容量小于2.4升)税率为5%。

  随着汽车市场的发展,这个出台已11年的规定日益显现出其不足———对于排量缺乏明显的限制作用。就目前传出的消费税调整方向来看,大原则还是根据汽车的价格和相应排量等级征收消费税,排量越大,消费税的税率越高。而新消费税最大的变化,则是进一步细化根据汽车排量划分的课税级别,增加消费税的税率档次,加大各级别的税率差。一个较为可信的版本是,新汽车消费税将从目前的3%、5%、8%三档调整至1%、3%、5%、8%、10%五档,排量在1升以下的税率从3%降至1%,3升以上的税率从8%上升至10%。

  还有一种说法,则大胆预测新汽车消费税办法将把排量在1升及其以下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全部取消,2.2升以上的豪华车的消费税税率由8%上升到10%以上。

  政策意图明显 税收杠杆“扶小限大”

  鼓励发展环保型小排量汽车、提高大排量汽车入市门槛是大势所趋。国家对汽车消费税的调整,显而易见的目的就是要通过税率来引导汽车市场。

  汽车与社会发展研究咨询中心社长周立群近日告诉笔者,目前国内汽车消费还存在一些非理性行为,认为小排量车排场不大,从而选择大车型;同时,一些厂商受利益驱动,不断盲目进口、引进生产大排量车,从而造成了我国在能源、环境等方面问题日益突出。

  据统计,去年我国1.3升排量以下轿车销售占总销售的比例不到20%。为鼓励发展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的汽车,调节汽车生产导向、改变汽车消费结构在所难免。

  对此,周立群告诉笔者,征求消费税是一种国际通行的做法。推行消费税的普遍原则就是分梯度和级别,对消耗能源越多的、占用空间越大的、对环境污染越严重的消费品,征收越高比例的消费税率,从而以税收杠杆来引导消费者的购买行为。

  SUV首当其冲 消费市场难起波澜

  现行汽车消费税征收办法,对排量大于2.2升的轿车征收的消费税为8%,对排量在2.4升以上的SUV征收的消费税仅为5%。而新的消费税办法,将不再对轿车和SUV区别对待,把2.2升以上车型的消费税税率一下子由8%提升到10%以上。业内人士认为,一旦新的汽车消费税政策实施,高油耗、大排量的SUV无疑将受到最大冲击。此外受政策调整压力较大的,还有24座以下的客车、MPV以及豪华车等。

  但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秘书长饶达认为,尽管汽车消费税调整会对大排量车、SUV车消费多少有一些抑制作用,总体的作用却不大。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也表达同样的观点认为,尽管汽车消费税的调整传递了鼓励小排量汽车的信号,但是对遏制大排量汽车消费的效果并不会太大。消费税在厂家环节征收,市场价格很多环节上的因素会把这方面的作用抵消,因此消费者不是很能感觉到。另外,一些地方性法规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抵消消费税的作用。

  马亦骅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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