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06-06 17:49:05 新浪网友 就 北京司机同一地点105次违章被罚万元 发表评论 IP:203.212.3.*
交通法的目的是为了制止和减少违章,而不是为了罚款,罚款只是一个手段而非是目的,在此例中,当事人在不知道违章的情况下100多次造成危险,而承担着维护交通安全职责的交警部门却只知道罚款,而不去通知当事人改正!估计经常心里还想“活该,多罚你一次,我的奖金就多一点”!!!罚款成了某些警察的外快来源! 我们单位楼下有辆捷达,停在路边半年多了,以前这条街没警察管,现在几乎天天查,奇怪的是这辆车从来就没动过,后来我们帮这辆车上网查了一下,已经罚了几十次了,都是违章停车,估计到年底,车都被罚没了,可是交警你为什么不通知一下车主?后来才听说车主可能被拘了,可怜啊,乐坏了交警,害苦了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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