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亡羊补牢--奥克斯退市事件引发思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01日 08:12  第一财经日报

  3月23日,奥克斯集团宣布退出汽车市场,紧接着其汽车经销商——大连瑞豪汽车专卖店也神秘失踪,该车在大连的特约维修商也拒绝提供“三包”等售后服务以及奥克斯汽车的质量问题。

  无奈之下,奥克斯汽车消费者于5月9日找到了大连市消协。大连市消协在5月13日正式向宁波奥克斯集团公司和宁波奥克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发出调查函。据大连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玉超透露,目前为止,该相关问题处理并未有丝毫进展。

  是什么原因造成了消费者今天苦不堪言的局面?在5月30日《中国消费者报》与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之声联合主办家用轿车退市问题研讨会上,与会的专家与学者们道出了其中缘由。

  准入门槛低令人“心动”

  前几年汽车行业的暴利与进入汽车行业较低的门槛使那些“门外汉”为之“心动”不已,于是他们便利用手中少量的资金正式进军汽车业。

  据了解,2003年10月,奥克斯集团将沈阳双马汽车公司纳入麾下,双方以4:1的比例,以5000万元的注册资金成立沈阳奥克斯汽车公司,奥克斯出资4000万元。这对于在2003年中国民企500强排名20位的宁波奥克斯集团来说可谓是“小菜一碟”。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谢刚表示,注册资金过低是这件事情发生的根源,如果当时的注册资金在10亿元以上的话,奥克斯不会轻言退市。尽管其后来对外宣称后期要投资80亿元进军轿车市场,但这种投资并不是生产商以对外承担债务的形式出现的,而是奥克斯集团作为对生产企业的借款形式出现的。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处长李振成认为,作为高附加值的汽车行业,每年应按产值比例上交一定的风险保证金,以保证其破产或退市后消费者依然可以享受到完善的售后服务。

  法律法规有待完善

  在国外,“三包”规定的实施坚定而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可在我国,此规定迟迟不肯与大家见面,而让消费者蒙受了太多的“委屈”。

  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处长毕玉安透露,为了让消费者能够早日享受到其应享受的合法权益,国家质监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抓紧时间研究家用汽车“三包”规定,争取在2006年前和公众见面。

  “除此之外,中国《破产法》的不完善也是奥克斯逃避责任的根源,《破产法》只对国有企业破产作了详细的规定,而对于像奥克斯这样的民营企业破产后的规定并不是很完善。”毕玉安表示。

  消费者缺乏风险意识

  “已进入电力、家电、通讯、能源、汽车等五大制造产业,并在房产、物流、医疗服务等领域进行了项目投资”,这曾经是奥克斯的广告宣传语。在汽车市场低迷的2004年,奥克斯生产的SUV获得了2000余辆的销量。

  据消费者张旭洋说,当初之所以买奥克斯汽车,就是根据其广告宣传。

  国家工商总局市场司副司长于法昌提醒消费者,购买物品时不要只根据广告宣传来做主观的判断,应加强风险意识,对于房子、车子等一些科技含量比较高、价格比较贵的产品要与同类产品从性能、价格等方面多进行比较。(本报记者张爱丽发自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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