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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退市维权补偿机制盲点待明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5月30日 18:42  中国消费者报

  5月13日上午,大连市消费者协会组织召开了奥克斯汽车消费者代表、汽车经销商和售后服务企业之间的对话会,就奥克斯汽车退市引发的售后服务等“后遗症”问题进行协调,部分法律专家到会发表了意见。各方在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呼吁国家相关部门尽快消除这一领域的制度盲点,出台一系列完备的产业政策和保障措施,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出现。

  法律工作者:我国法律在保障车主权益上有盲点

  在对话会上,一些法律工作者发表看法说,企业无论是退出汽车市场还是停止某款车型的生产,都是市场经济中的正常现象。如何做好退市后相关汽车配件的供应,继续履行汽车“三包”服务等权益保障义务,是企业必须面对的问题。

  2004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台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尽管对行业退出机制有所规定,但不是很明确,其中第37条规定,“汽车、摩托车生产企业要加强营销网络的销售管理,规范维修服务;有责任向社会公告停产车型,并采取积极措施保证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可靠的配件供应用于售后服务和维修”,并没有规定汽车厂家退出时如何保障消费者的利益和如何实现“三包”承诺的具体执行条款。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岩就此认为,我国在企业退出汽车市场后如何保障相关消费者的权益问题上,存在政策性盲点。对于大宗耐用消费品,消费者花费资金较大,商品合理的使用生命周期较长,易损件需要频繁更换;而市场竞争条件下,企业的转产、变更,甚至消亡都可能发生,有时可能商品的使用寿命比企业的寿命还长。如果因为企业的变更而影响到消费者求偿权的实现,显然是不公平的,有违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原则。这就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立法机构应当考虑的问题。

  消协呼吁:消费者的权益要靠制度来保障

  大连市消协秘书长张玉超呼吁,汽车退市后,汽车消费者的权益要靠制度安排来保障。汽车消费是一项特殊的商品消费,它不仅关乎车主的生命安全,也维系着社会群体的生命安全。目前,国家在《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和汽车“三包”草案中,都对汽车退市后的服务提出了一些解决意见,但力度、深度和可操作性都不够。

  张玉超认为,就我国现在所处的消费环境来看,汽车退市后还需要靠一系列配套的政策来保障车主的权益,要靠制度安排防范和应对问题的发生,如出台一系列这方面的产业政策和保障措施,这些政策要能保证在企业退市前就有了解决问题的措施。因为,企业退出车市的原因比较复杂,单靠企业的行为解决不了这些复杂的问题。在这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结合我国的国情制定配套政策,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消费者与经营者:希望生产商履行承诺

  在三方对话会上,大连瑞豪汽车专卖店的李经理在向大连奥克斯车主解释他们的无奈时,一再强调他们也是奥克斯汽车退市的受害者。奥克斯汽车大连特约维修服务商胡先生也向大连奥克斯车主代表解释说,奥克斯汽车退出市场后,我们仍对陆续前来修理、保养的奥克斯汽车消费者提供服务,之所以暂停售后服务业务,是因为所要配件至今未到,打电话也联系不上。

  经销商和维修商的解释,加上法学专家的答疑解惑,使车主们对一些问题有了一定程度的理解。奥克斯车主代表张旭洋表示:“我们知道任何过激行为都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因此我们欢迎这样的对话,因为这体现了社会各方面对消费者权益的关注。我们更希望通过这样的对话会能促成问题的根本解决,让奥克斯公司履行义务,保障各方的利益。”

  值得注意的是,奥克斯在宣布退市时曾宣布继续开通热线电话,但本报记者数次拨打均未接通。

记者:张恒

(编辑:黄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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