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为奇瑞QQ下图为雪佛兰Spark.资料图片 |
本报讯 因风格酷似,奇瑞QQ遭索赔8000万。记者昨日获悉,一中院立案受理了韩国通用大宇汽车和技术公司诉奇瑞汽车有限公司、上海锦弘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
通用称QQ车与旗下品牌车存在惊人相似
通用大宇公司诉称:Matiz(中文名“曼帝兹”)车是韩国大宇汽车株式会社生产,1998年,正式在韩国上市,是著名的小型系列车辆,韩国大宇是该车知识产权的合法享有人。
2003年5月,通用大宇公司与上汽五菱公司签署技术许可协议,以Matiz车第二代产品M-150的外观设计和整车专有技术为基础,制造并销售Chevrolet(中文名“雪佛兰”)品牌的Spark汽车并在中国大陆销售。
2003年4月左右,通用大宇公司获悉,奇瑞公司制造并欲销售一款称为QQ的新车,因该车在外观、内饰、风格及尺寸大小等方面均与原告的Matiz车极为相似,故进行调查。结果发现,QQ车与Matiz车及Spark车整车和核心零部件设计存在惊人相似,绝大多数零部件甚至具有相互替换性。
通用大宇公司称,自己及韩国大宇公司并未以任何形式将Matiz车的专有技术许可或转让给奇瑞公司,奇瑞公司模仿和抄袭了Matiz车。
通用大宇公司还认为,奇瑞公司提供在太平洋汽车网等网站上,用以向中国消费者证明奇瑞QQ车属于安全车辆的照片实际上是一辆Matiz车。
通用大宇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奇瑞公司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人民币7500万元,并承担律师费和调查费用500万元,没收销售QQ车的所有非法收入,判令上海锦弘公司立即停止销售QQ车的行为。
奇瑞称外观为自主设计,不存在侵权可能
昨日,有关媒体就此事采访奇瑞汽车有限公司总部时,一位工作人员断然否认奇瑞QQ“剽窃说”。她说奇瑞QQ虽然从外形上看与大宇公司的Spark非常接近,但这个外观是由奇瑞公司自主设计的,而且作为汽车的核心部件发动机也是和奥地利一家著名厂商合作开发的,因此并不存在侵权的可能。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 (记者张洁 通讯员郭京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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