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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啊 注意你前方的红灯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3月02日 14:55  钱江晚报

  “红灯停,绿灯行。”这是一条连幼儿园小朋友都知道的交通规则,而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没能真正做到。

  行人乱闯红灯是引发多桩人车矛盾和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去年5月,新交法第八十九条明确规定,对违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可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为了彻底改变这种乱闯红灯现象,杭州市交警支队在去年11月还采取措施专项整治行人和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对走路骑车违法者重罚30~50元,杭城的马路一下子有序了许多。然而几天过后,行人闯红灯又是老方一帖,在本报组织的20大交通陋习评选中名列第三。

  即时调查——

  10分钟罚了7个人

  上周日,记者专门留意了杭州市中心的几个十字路口。

  周日中午从12:00开始到12:10,这短短10分钟时间,记者在体育场路与延安路交叉口,就看到交警处罚了7名违规的行人和非机动车。

  大约12点左右,只见两位小姐不走斑马线,不看交通指示灯就横穿十字中心,结果各被罚款5元。刚罚完,交警又发现一位小伙子把自行车骑进了机动车道。记者注意到,有交警或协警在场的十字路口,闯红灯的现象较少发生,即使有想闯红灯的行人,也被交警规劝。但是在没有交警的路口,闯红灯的现象时有发生,一幕幕刹车的情景,一次次人与车的“擦肩而过”,让记者着实为他们捏一把汗。据交警部门介绍,在风景区乱穿马路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城乡结合部,随着外来民工居住的密集,这种现象就更多了;而在一些国道省道,乱穿马路可能直接导致了人员的死亡。

  8成人有过闯红灯经历

  记者随机在50人中进行了抽样调查,结果表明,有超过8成的被调查者承认自己有过闯红灯的经历,有四成人认为“自己经常闯红灯,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问题一:你为什么要闯红灯?

  彭先生:我觉得,闯不闯红灯是从众心理在作怪。我以前很遵守交通规则,但经常只有我一个人规规矩矩守在路口,而一群人早三三两两走到马路中间。次数多了,我甚至开始怀疑自己这样做是不是特别背时,便也就随大流了。

  毛先生:闯红灯,我认为这本质上是乡村文明和城市文明的冲突。物质的城市化总是先于人的思想的城市化,许多到城里来打工的乡村人到现在还不习惯遵守交通规则,这是由于他们还不具备城市文明所需要的规则意识,至少还没有具备完全的规则意识。对于许多小县城来说,红绿灯至今仍是那些地方初步城市化的标志,像我台州老家那里也是五六年前才有红绿灯的。

  问题二:如何杜绝闯红灯现象?

  张先生:交通执法需要更加严格,做到“有违必罚”,不仅仅是罚款,可以有规劝等方法;而且罚款5块钱不够重。如果我被罚了5块,转身就忘了,下一次我还会照闯。但要是每次都罚50元就吃不消了。

  周女士:罚5块钱太少了,没什么感觉。至今,虽然我闯红灯都没被罚过,但要是真的被罚了50元,我想我一定会牢牢记住。但罚不是根本的方法,关键还是要形成守法的大环境,法律的制约需要转化为道德的自我约束。

  李先生:要从根本上改善闯红灯,关键是要培养规则意识。首先是交管部门宣传的加强。遵守交规不仅是对他人生命的负责,更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

  交警说法——

  目前仍以规劝为主

  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告诉我们,新交法出台了对行人闯红灯的明确处罚后,闯红灯现象有所改善,但仍然时有发生。

  一些闯红灯的行人过马路时,关注的往往不是前方有没有红绿灯,而是眼前有没有汽车。因此,在我们这个社会中,最缺乏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意识的并不是机动车驾驶员,而是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对他们的交通法规教育,目前仍存在盲区。

  当然还有客观因素上的原因,比如市政设施、规划设计有缺陷;比如道路的开口设置位置是否合理,数量是否太多;比如新建马路的配套设施是否跟上等等。

  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违章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实际问题是,这一项法律在执行上遇到了很多的困难。比如管不过来,警察在处罚一个行人的时候,又有许多行人乱穿马路,被处罚者就会不服,为什么不处罚其他人?比如不接受处罚,有的人说身边没带钱,有的人扔下破自行车就走……这些现象都让交警处理起来难度较大,所以,目前,交警部门仍以规劝为主。

  律师说法——

  注意,行人违章的隐性成本

  受访律师:来亚明(杭州海之星律师事务所)

  尽管处罚措施已经出台,闯红灯现象却还屡禁不止,分析起来有两个原因。一个就是在实际实施过程中,执法力度不够,有时候难免流于形式。而且,车辆违规有监控系统,交警取证很方便;但行人违章,交警取证就比较难,指控也没有证据。在新交法刚开始实施时,为了能将新的处罚条例深入人心,交警部门不惜执法成本,投入了很多警力。但之后要继续维持,可能执法成本过高。

  第二个原因就是行人违规的显性成本不大。从行人角度去看,如果被抓,罚款的数额也不大。而且,由闯红灯引发的交通事故占事故的比例不多,无论是交警,还是老百姓,都比较轻视。但事实上,行人违规所产生的成本并不仅仅是行人自己被罚的钱,也不仅仅是发生事故后的成本,更大的成本应该是由于行人的违规加重交通堵塞带来的间接成本、隐性成本。

  我觉得要改善闯红灯的现象,需要执法部门、交通主体和社会共同努力。首先,交通规划可以更合理。像西湖大道的道路设计就比较人性化,在中间设有过渡性的等待点,即使行人走了一半突然亮红灯,也可以比较安全地等候。同时,如果一些斑马线的设置不合理,行人就很容易采取“就近原则”,抄便利走了。

  其次,强化交通部门的执法力度。如果公民一开始就不守法,那么久而久之,他就形成了习惯,所以,交警部门必须要严格执法,在没有形成习惯之前,确保守法。

  第三,加强交通规则的宣传。我们在宣传的时候往往过多地注重了车与车之间的规则,而忘记了以人为本的宗旨。

  最后,行人、非机动车等的守法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主体守法是一个逐步的过程,在严罚的同时还需教育。处罚力度可以再加强,像香港,如果行人违规很严重,就可以拘留;新加坡甚至还有鞭刑。沈云 杨吟

(编辑:邵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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