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等规定,从今天开始上海将在中心区域先行开展有关停车管理政策和措施的试点工作。上海市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陈元高告诉记者,昨天晚上12点,20平方公里停车试点区域内“禁停标志”都全部拆除,而从今天起,一旦机动车在此区域内乱停乱放也将受到严处。
“禁停标志”昨全部拆除
昨天晚上8点,大沽路重庆北路口,工作人员正在拆除路口的一禁停标志,而到昨天晚上12点前,20平方公里范围内所有的“禁停标志”已拆除完毕。
陈元高告诉记者,此次试点区域包括由中山东一路、陆家浜路、徐家汇路、北京东路等构成的区域,以及宛平南路、南丹东路、华山路、肇家浜路等构成的徐家汇商圈范围,涉及黄浦、静安、卢湾、徐汇四个区的部分地区,属于道路拥堵问题和停车矛盾最为突出的区域。经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严格按照道路停车场设置条件批准,试点区域内道路停车场共保留75个点、2027个泊位,目前,施划停车泊位的工作已全部完成。
罚款额度为200元
从今天开始,试点区域道路上将只保留“停车场”标志,在无“停车场”标志的道路上一律不许停车。“如果在道路上乱停乱放将被严处。”陈元高说,一旦有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如果司机在车内,他们将对司机进行劝阻。而一旦有司机已经离开车子,民警将根据道路的实际情况选择贴单子、抄告和拖车等多种形式,罚款额度将为200元。
对于异地车辆在该区域内违章停车,陈元高告诉记者,他们将以拖车为主。“这么做是因为目前全国范围的交通违章异地管理的联网尚未建立,这一联网有可能在今年年底完成,届时上海的管理条例也将适用于异地车辆违章停车。”
与临时停车有区别
陈元高还表示,此次严厉整治的对象是机动车乱停乱放,而临时停车和泊车是有区别的,关键一点就是驾驶员是否离开驾驶室,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应在路边长时间停留。
据悉,此次整治的目的是减少道路停车对道路通行功能的影响,同时充分利用公共停车场资源,有限满足市中心的停车需求。
责任编辑 夏正玉早报记者 杨洁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