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冯庆)从今日起,我市在用机动车将实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制度。绿标车“每年一检”,污染物高排放的黄标车则须每“半年一检”。排气污染定期检测合格的,可换领下一有效期限的标志。不合格的则不得上路行驶,违者处以重罚。
市机动车排污监督管理中心人士昨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从今日起,我市在用车车主可前往全市18个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站任一站点,进行排气污染定期检测与换标。具体检测及换标时间参照该车号牌尾数。绿标车“每年一检”,如车辆号牌尾数为3的,其定期检测及换标的月份分别对应为3月;黄标车则每“半年一检”,如车辆号牌尾数为3或8的,分别对应在3月或8月进行检测及换标。个性化车牌按其上牌月份转换为相应号牌尾数处理。如上牌月份为8月,则其转换的号牌尾数为8。
据了解,我市定于7月1日对黄标车在部分路段和时段限行,目前限行日趋临近,仍未领标或标志遗失需补领的车主应尽快到市环保局复检点领标。否则,根据有关规定,未进行定期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而上路行驶的,将由市公安交管部门按机动车每台处以1000元罚款。
作者:记者冯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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