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霉的哥颈椎连撞两次
法官请教专家分辨先后责任
的哥付师傅被公交车撞伤颈椎刚出院,回家的路上又被撞了,不得不返回医院接着住院。近日,东城法院认定,第二次撞击会加重付师傅的伤情,责任方也要支付相应的医疗费。
2003年5月16日下午,付师傅驾车在灯市东口与106电车相撞,颈椎受伤。交警认定由电车司机承担全部责任。三天后,付师傅出院,但因为行动还有不便,付师傅请来急救车送自己回家。没想到,因担架固定不牢,躺在担架上的付师傅因紧急刹车颈椎再次挨撞,不得不又回医院继续治疗。急救中心垫付了4万余元医药费,后要求付师傅返还。
庭审中,法院向鉴定部门就第二次撞击是否会加重损伤进行咨询。专家认为,两次撞击均会加重付师傅的颈椎病,法院据此认为,急救中心也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其要求返还医疗费的理由不足。
记者郭晓明 通讯员杨文起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