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报讯(记者郭志霞)购车人未按时还贷,为购车人提供贷款保险的人保宣武支公司因拒绝理赔被农业银行告上法庭。昨天,原、被告双方在二中院对簿公堂。
2001年,农行盈科支行与人保宣武支公司就机动车消费贷款保证保险业务合作签订了协议。后来,一批在2001年年底至2002年年初贷款购车的消费者没有按时还贷,农行盈科支行就其中的20起未还贷事件,将人保宣武支公司告上法庭,索赔贷款本金和利息共计200多万元。
盈科支行认为,他们当初与保险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目的是为了在购车人不能按时还贷时,由保险公司替投保人还贷。现在购车人不能还款,理赔“天经地义”。
保险公司代理律师认为,发生不还贷事件后,银行应先向经销商追偿以抵减欠款,抵减欠款不足的部分才由保险公司赔偿。“某些汽车经销商实际上并不是真正卖车,而是进行‘空贷’骗钱,而银行放贷时审查又不严。”该代理律师说,在这种情况下银行不想承担一丝风险那是不可能的。
经两个多小时的审理,双方均在最后表示愿意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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