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轿车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5年1月1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与日本马自达汽车株式会社和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三方共同出资,在长春设立一汽马自达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一汽轿车以7000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0%;马自达公司以2500万元人民币等值美元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25%;一汽集团以500万元人民币现金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一汽轿车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次共同投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