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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汉抢方向盘 撞人公交终审仍判无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6日 11:31  北京娱乐信报

  信报讯 (记者张玉玮 孙金凤) 本刊10月21日报道的《醉汉抢方向盘驾车连撞5车 公交撞我为何不赔钱》一事最近有了新的进展。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受害者之一夏利司机付玉军最终败诉。

  今年3月31日17时,108路电车司机徐某驾驶电车行驶到美术馆前十字路口时,醉酒乘客武宝瑜突然跑到其身旁将其从座位上拉开,抢过方向盘踩下油门驶入逆行。急速行驶中,电车先是撞上一辆面包车,后又蹭了一辆轿车,撞在一辆夏利出租车的车头,将其顶出七八米远,最终电车顶在对面路口的本田和富康车上。就这样,电车在不到50米的距离内连撞5车,造成车辆不同程度的损伤。

  事后,受害者之一夏利出租车司机付玉军就治伤和误工多次向公交车所属单位北京市公交总公司电车客运分公司索赔未果,最终将其告上了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事故带来的各项费用共计4098.3元。其中包括治疗颈部受伤医疗费787.3元,交通费359元,由于自己的夏利车是营运性车辆,还要求被告赔偿车辆修理期间产生的误工费1150元,出租车承包金损失1802元。9月27日一审起诉被驳回。

  9月29日,不服判决的付玉军上诉到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前天,市二中院对此案进行了终审判决:以“付玉军所主张的赔偿经济损失问题与检察机关指控武宝瑜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刑事案件直接相关”,原审法院裁定并无不当为由,维持原判,驳回了付玉军的上诉。

  事后,付玉军告诉记者,为了打这场官司,他已经好几天没拉活了。现在,除了诉状上要求赔偿的费用,他本人又亏损了不知道多少钱。因为家庭条件的限制,他没能请一个律师。但是,在起诉之前,也曾去过好多地方咨询。他表示将尽快向市法制办申请行政复议,希望最终能得到与现今不同的结果。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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