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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违章 今年北京公交事故已伤194人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2月15日 10:04  新京报

公交车事故比例示意图 《新京报》制图/俞丰俊

近期公交车事故

  原因多为司机违章,公交车频发事故引起人大代表关注

  本报讯

  “公交车为何频成杀手?”12月2日,在北京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十七次会议上,市人大代表石定果针对公交车安全事故频发的现状,再次发问。

  今年人代会,石定果提交了题为《公交公司的服务水平与管理水平要继续提升》的批评建议。建议里列举了去年媒体上刊载的48则批评报道,全部涉及公交车安全事故。

  今年3月中旬,石定果收到了公交总公司对该建议的办理报告。“全篇报告不见一字的反思,历数市公交公司的种种功劳和辛苦、成就,但一点不提及我所列举的问题。”石定果说,她感觉非常气愤,拒绝答复该报告。

  不久,在新报告中,公交总公司承认在运营、安全、服务方面存在问题,并提出了整改思路。石定果最后对这份报告给予了“同意答复”的意见。

  而在今年人代会闭会期间,石定果又搜集了一些新的剪报。如10月29日报道的300路公交车追尾导致两乘客受伤;11月28日报道的980路公交车栽进沟里,门打不开,乘客只能从窗户往外逃生等等。除了这些,她还列举出其他性质严重的个案。如10月31日,一辆6路车在友谊医院与一辆小面包车发生冲突,公交司机抛开乘客,下车和对方司机斗殴。

  来自交管部门的数字显示,今年1至11月,全市共发生公共汽车事故160起,伤194人,其中死亡事故4起,死亡5人。事故原因多为司机违章,速度过快、超车、违章并线等等。4起死亡事故中,公交车闯入逆行车道引发的事故就达2起,导致3人死亡;因纵向间距不够导致的追尾事故达2起,2人死亡。

  石定果指出,这些事故已危害了乘客生命安全,也造成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公交车安全事故为何频发,本报记者对几条线路进行体验,并调查事故背后的原因,试图找出答案。

  如果你在乘坐公交车时,有类似的经历或者发现有安全隐患,或者对此有好的建议,请与本报热线96096333联系。

  案例1

  公交车进站剐倒女大学生

  地点:马甸公交站

  原由:交通事故

  结果:女大学生头部磕出包,司机愿承担责任

  12月7日上午10时40分左右,一辆831路公交车由西向东开进三环主路马甸站时,将一女大学生小丽剐倒,该女生头上磕出一个包。

  安贞医院初步诊断,小丽头部无异常状况。831路司机黄先生说,汽车进站时是滑空挡溜车,速度并不快。他说,小丽的治疗费用他会先负担。

  昨天下午,小丽在医院输完液后回到了学校。

  案例2

  公交售票员刀捅马车夫

  地点:海淀区双榆树路与科学院南路交叉处

  原由:路权争执

  结果:行凶售票员被刑事拘留

  8月21日上午,一辆公交车与一辆马车车主因路权问题发生冲突,公交车上的两名售票员下车用折叠刀刺伤马车车主,售票员已被刑事拘留。

  事发现场在海淀区双榆树路与科学院南路交叉处。伤者的哥哥说,事发当时,兄弟俩赶马车走到丁字路口时,有一辆出租车挡住了道,所以马车也就挡了公交车的道。这时,旁边一辆323路公交车的司机探出头来骂了一句脏话。

  “我弟弟也回骂公交司机。”伤者的哥哥说,“两个售票员一个从口袋里掏出折叠刀,一个手里提着根铁棍子从车上冲下来。”被捅伤后,伤者张国安被送到海淀医院,于当日下午脱离生命危险。

  公交公司第三客运分公司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电话采访时承认售票员捅人事实。日前,双榆树派出所民警查询记录后说,用刀捅人的售票员被刑事拘留。

  案例3

  公交车内摔伤 乘客获赔61万

  地点:朝阳路小庄站附近

  原由:公交车急刹车导致乘客摔伤

  结果:乘客三级伤残,法院判公交公司赔偿61万

  由于公交车紧急刹车导致乘客摔伤,法院判公交公司赔偿61万元,该案为2003年度北京市十大法律援助案件之一。

  2001年10月31日,乘客张女士乘坐公交车回家。当车行至朝阳路小庄站附近时,由于车速过快,公交车与一辆同向行驶的面包车相刮。公交车司机紧急刹车,导致张女士被重重地摔了出去,后脑部撞到车门上,整个身体呈折叠状摔在车门前的深槽内,紧接着,车内其他人纷纷压在她身上,致其当场昏迷。

  张女士先后被送入朝阳区第二医院、朝阳医院、朝阳中医院治疗。住院期间,生活不能完全自理,需专人护理,出院时,也无明显好转。

  2002年8月16日,经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法医鉴定,为“损伤符合三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为80%”。

  由于张女士的女儿正在上大学,张受伤后,家里惟一的收入没了,生活陷入困境。法律援助中心王静霞律师接到这一案件后,指派博安律师事务所邬民律师承办此案。

  去年,法院判决,被告北京市某公交公司赔偿张女士医疗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以及精神损失费总计611961元。

  这是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以来,获得最高赔偿的一起案例。

  专题采写:本报记者张剑锋 李华良 汪城 林文龙 钟亿军 徐春柳 佟佳熹 陶春 梁璐 郭冀远 张伟娜 刘建宏 廖卫华 赖颢宁 王姝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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