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并非坏事。鲁迅先生曾说:“世上本无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第一个探路的人当然是英雄,可紧接着模仿前者而跟进的,何尝不是?我常想,人类最初茹毛饮血之时,始能直立的也许只是极少数。可其他同类既看到了直立行走的好处,也纷纷站起来,这才是进化史上共同迈出的一大步吧?猩猩们的祖先是否也曾有过勇于站起的前辈不得而知,即使有,恐怕也因勇于模仿者寡 而不得不弯下腰去,以至今天仍过着“隐居”山林或在动物园中当自己近亲观赏对象的日子。
与世界汽车强国相比,尽管有了50余年的发展,中国汽车工业仍处于弱势地位。对外国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经验、甚至先进车型采取“拿来主义”的态度总是好的,在重视知识产权的今天,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前提下,本着学习的态度去吸取其他国家有益的事物,正是实现民族汽车工业奋起的一条捷径。这条路日本、韩国等当今世界亚洲乃至世界的汽车强国何尝没用走过?关键问题并不是否模仿,而是是否只甘于模仿甚至照搬,而不肯在创新上迈出一步。
“假名牌”服装并不因其挂了商标就成了“真名牌”,同样,汽车的品牌也不是靠“壳子”打出来的。“壳子”也许会吸引人们暂时的注意力,但别忘了,车子是人开的,好与坏驾乘者自有公论。与其在“壳子”上下工夫,倒不如在性能上多做番研究。世界汽车史上靠模仿起家的厂子或许有,但一个国家的民族汽车品牌能靠模仿里立得住脚,至今鲜有其例,这也算我的“孤陋寡闻”吧。
模仿非坏事,但“模仿”且“秀”着就很值得怀疑。模仿的前提是承认自己“技”不如人,甘当“弱”者的基础才付诸的行动。一旦“秀”起来多少有些“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味道。如果被模仿者当真恼怒并追究起来也并不可怕,用法律手段澄清事实也就罢了。如果被模仿者并未在意,却非要强打一场“官司”来吸引公众注意力,则不仅可恨,而且无聊,这总会让人想起要和“赵太爷”攀攀亲戚的“阿Q”来。
“国民车”是前一阵公众关注的焦点,“自主品牌”是“国民车”公认的前提条件之一,如何去打造“自主品牌”是见仁见智的问题,但无论如何,一个笼罩在别国品牌影子下的产品,恐难当此任吧?
(作者:新浪青年汽车论坛评论员 孟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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