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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树驾车追尾拒赔被起诉 被撞者索赔2718元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08:18  新京报

  本报讯(记者陈俊杰通讯员凌辉)近日,朝阳法院受理了一场普通追尾事故引发的案件,肇事司机、歌手朴树因为不赔偿对方损失而被起诉到法院,原告索赔2718元。

  起诉朴树的是和平国际旅游公司经理董先生。昨日,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事情发生在今年的8月份。

  当时他驾驶汽车行驶到朝阳区嘉里中心门前发生追尾事故,一辆汽车撞在了他汽车后部。董先生说,他发现车里坐着的人正是歌手朴树。

  随后赶到的交警做出后车司机应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认定。

  董先生说,后来修车时花费了2500余元,但当他向朴树索要修车费时,朴树始终以种种理由推托,不予支付,而且态度也不好。董先生认为,朴树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他请求法院判令朴树赔偿修车费、贬值费等经济损失共计2718元。

  昨日,记者未能联系到朴树本人。朴树所属唱片及经纪公司华纳唱片(中国)公司、北京太合麦田音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针对此事通过新浪网发表了一项声明。声明证实确有追尾事故发生,并称经认定朴树负有责任。声明说,因为朴树近几个月来工作繁忙,加之健康状况欠佳,所以委托其助理来全权处理此事。但对于对方过多的索赔要求,公司始终保留疑议。

(编辑:仝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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