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国家出台这样一个规定应该还会有配套的政策。”对于10月28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奔驰中国的相关负责人称,如果“标准”没有相关的配套政策或弹性的话,那将会有很多高档轿车不符合标准。
据了解,新出台的《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是我国首个乘用车油耗强制性国家标准。由于国际燃油价格的节节攀升,甚至有专家称,第四次石油危机已经到来。而在我国,仅2003年的车用燃油消耗就达7000万吨,相当于全年石油消费量的三分之一。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控制汽车油耗、节约石油能源,国家紧急出台了此“标准”。
“标准”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提出了要求,并制订了分阶段实施方案。按照方案,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正在生产的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推迟一年实施。其中,整备质量为1吨的乘用车在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限值是8.3升/百公里,第二阶段是7.5升/百公里;整车整备质量为2吨的乘用车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2.8升/百公里,第二阶段的限值是11.5升/百公里;整车整备质量在2.5吨~3.5吨的乘用车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5.5升/百公里,第二阶段的限值是13.9/百公里。
出发点当然是好的,规定也的确够细,但是,这种“一刀切”的做法是否合理,还有待于进一步商榷。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经济型轿车甚至SUV对该“标准”都反映平淡。长城汽车宣传部部长商玉贵表示,经济型SUV不会受到“标准”的影响,以长城赛弗为例,其整备质量为1.7吨。“标准”规定的第一阶段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1.9升/百公里,即便第二阶段的限值也高达10.7升/百公里,远远高于其7.9升/百公里的实际油耗量。
商玉贵说出了很多经济型汽车厂商的“心里话”。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主任李忠海介绍,目前国内市场上不符合标准的的车型大概在10%左右,新出台的标准对轿车的影响并不大。而另据了解,这个“10%左右”的车型主要都是进口高档车。如奔驰S600,其整备质量为2.035吨,而其百公里的油耗高达13.4升,超过第一阶段的限值13.2升/百公里,更不用说第二阶段的11.9升/百公里。事实上,不同品牌和质量的轿车燃油消耗量肯定是不一样的,“一刀切”的规定并不科学。
另一方面,由于目前政府并没有对各轿车品牌的燃油消耗量进行标准化的测试,因此,只能以厂商提供的数值做标准,而众所周知,厂商公布的油耗量只是理论值,与实际值肯定会有所出入,如果这方面问题不能解决,那么,规定实施后,“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实际对燃油消耗量限制的效果如何也还有待进一步考证。
不可否认,作为我国首个乘用车油耗强制性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它使长期以来争论不休的“燃油税”在某种程度上得以实现。其更重要的意义在于消除了过去人们对“国家将限制小排量汽车发展”传闻的担心。但是,如果真如商玉贵所说——“规定的实施,实际上对经济型SUV是有利的”——那只能说是该规定的悲哀。
早在年初,有关“经济型SUV应该叫停”的声音就不绝于耳。很多实际上并不具备越野功能的低端SUV,称得上是另一层面上的“油老虎”。而如今,当石油危机已不再仅仅只是耸人听闻的谣言,如果强制性油耗标准还不能对所谓“经济型SUV”等车型有所限制的话,那么这样的规定还能限制什么?
李忠海称,实施这个标准后,现有的油耗水平将降低5%~10%。也有专家称,新标准实施后,到2009年我国汽车油耗将降低近15%,因汽车保有量增加而带来的能源浪费将有望得到缓解。希望总是好的,只是,过程还需努力。
本报记者 黄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