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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油耗标准出台 参照日本标准较美国严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2日 08:33  深圳特区报

  我国第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以下简称《限值》)出台。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日前联合颁布《限值》。《限值》根据汽车整车整备质量进行分等,在汽车所符合的重量段内要达到燃油消耗量的标准。标准将分两个阶段实行:对于新认证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5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8年1月1日;对于在生产车,第一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6年7月1日,第二阶段的执行日期为2009年1月1日。业内人士预计,《限值》的颁布将逐步抬高引进产品和进口产品进入中国汽车市场的门槛,如果市场上的车如不改进,将有10%以上因不达标而被淘汰出局。

  标准主要是针对乘用车,乘用车是指九座以下的家庭用轿车。根据规定,2005年7月1日,我国实施第一阶段的“限值”;2008年1月1日,实施第二阶段的“限值”。如一辆自身重量为1吨的轿车,在测试状态下行驶一百公里消耗的燃料不许超过8.9升,到2008年则要降到8.1升以下。

  据悉,新标准对轿车的每100公里耗油量作出规定,该标准较美国严格得多。美国的标准是按“销售的整批汽车的平均耗油量”计算,是生产之后再抽查;而中国的标准与日本的较为接近,根据车辆重量制定,必须符合才能生产,生产后还要保证“生产车辆”与“认证车型”相一致,否则会被撤消该车型的认证。

  “目前很多车型在中国的油耗水平高于国际同类车的10%-30%,国家制定这一标准的目的是节约能源,迫使生产厂家提高产品技术含量,降低油耗。”参与制定该标准的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许拔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限值》一旦颁布实施,国内大排量、高油耗的汽车尤其是SUV将首当其冲受到影响。他表示,国内汽车制造业散、乱、差的格局也将得到改进。他透露:“目前市面上的车如果不改进,将有10%甚至更多的车达不到明年实施的第一阶段的标准。”

  记者还获悉,最快两年内,有关商用车的燃料消耗标准也将会正式出台。(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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