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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用车油耗强制性国标出台 浙江车市两成不合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01日 13:29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11月1日专电(施予、斯欣宇) 记者近日从浙江检验检疫局获悉,从明年7月1日起,3.5吨以下的轻型载客车辆如无法达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的标准,将被勒令退出市场!

  对照这一油耗限值标准,目前浙江市场上销售的汽车会有多少无法达到该标准?有关专家对此的估计数据为:约两成多的汽车将禁止上路!而对于车主们普遍关心的“已购汽车是否会因为无法达标而禁止上路”的问题,浙江检验检疫局的负责人表示,该标准只是针对汽车生产和销售领域,正在使用的汽车不必担心禁令。

  据浙江检验检疫局介绍,为确保可操作性,该项强制性标准将分两个阶段进行:新开发车型从2005年7月1日开始实施第一阶段限值要求,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第二阶段限值要求;在生产车型分别比新开发车型推迟一年实施。

  记者了解到,该标准按照整车整备质量对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限值提出了要求。比如一辆整车整备质量为1吨的乘用车在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限值是8.3升/百公里,第二阶段是7.5升/百公里。而3.5吨以下的其他乘用车在两个阶段过程中的油耗限值则分别为:整车整备质量为2吨的乘用车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2.8升/百公里,第二阶段的限值是11.5升/百公里;整车整备质量在2.5吨以上小于3.5吨的乘用车第一阶段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是15.5升/百公里,第二阶段的限值是13.9/百公里。

(编辑:赵广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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