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将叫停车管费 全省车主每年将少交6千多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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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9日 08:37 辽沈晚报 | |||||||||||||
每年15元的车辆管理费被即将公布的《辽宁省涉车收费目录》拒之门外,目录实施后,全省车主每年将少交该费6000多万元 本报讯 首席记者丛焕宇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减负办获悉,备受全省驾车族关注的《辽宁省涉车收费目录》近日经省减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不久将向社会公布。这意味着,包括车辆管理费等被目录拒之门外的涉车收费项目,今后将一律按乱收费予以查处。 省减负办副主任王贵文告诉记者,辽宁省拥有的机动车数量排在全国前列。据不完全统计,辽宁现有的机动车总数多达400余万辆,其中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约100余万车辆,其他机动车290余万辆。按有关部门规定,每年每车须缴纳15元钱的车辆管理费,一年下来,收费总数就高达6000多万元。 对缴纳车辆管理费,无论是养车单位还是私家车主都颇有微辞。经过省减负领导小组13家成员单位代表的激烈讨论后,重新编制的《辽宁省涉车收费目录》载入合法涉车收费项目近30项。其中,群众意见较大的车辆管理费被排除在《辽宁省涉车收费目录》大门之外。也就是说,新的《辽宁省涉车收费目录》实施后,车主可以理直气壮地对车辆管理费这一收费项目说“不”。 据介绍,目前,全省14个市设立的涉车收费项目多达19项。内容包括涉车人民教育基金、企业自备车执照费、车辆管理费等。给养车单位、车主带来了不小的经济负担。而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副省级(含副省级)以下城市没有制定涉企行政事业费项目的权力,这样,等《辽宁省涉车收费目录》实施后,各市除部分涉车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外,其他自行设定的涉车收费项目将作废,而执行全省统一的涉车收费标准。 王贵文说,省减负领导小组公开讨论通过的《辽宁省涉车收费目录》,报省政府批准后将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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