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公开征集意见结束
本报讯 (记者郭爱娣) 昨天是《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统计表明,21天共征集市民意见1758条,来信来函10多件。从市民意见来看,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条款引起争议最大。
市政府法制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说,经初步估计,市民意见主要集中在《草案》第七十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分担,以及新手在最右侧车道行驶的规定方面。
-争议条款
第七十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损失超过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的,机动车驾驶人依法减轻赔偿责任后,实际承担的赔偿数额不得低于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60%。但是,在高速公路和全封闭的机动车道可以低于超过责任限额部分的60%。
-立法本意
在该类型交通事故中,的确非机动车方是弱势群体,法律应该保护他们。
-反对意见
该条款没有考虑到因行人违章所导致的机动车(正常行驶)与之发生的交通事故该如何分担责任的问题,这势必会造成非机动车和行人的交法意识淡薄。甚至有偏激市民指出,这会导致机动车肇事逃逸的数量大幅提升,最终会是恶性循环。大多反对此条款的市民表示,法规不能只考虑保护弱势群体,还应保护守法者。
-争议条款
第三十四条第三款实习期内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只准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
-立法本意
由于新手技术、对路况不熟等原因多采用低速驾驶,规定车道可起到降低交通事故和减缓拥堵的作用。
-反对意见
有市民认为,按照该条款要求,在同方向划有两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实习期内的司机将必须同货运汽车、大客车、摩托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轮式自行机械,上述的客货车混在一起,由于这这些车辆一般车身比较高大,容易遮挡后车视线,反而增加了新手的危险系数。
此外,最右侧机动车道是与非机动车和行人接触最多的车道,对经验并不丰富的实习期内的驾驶员来说,增加了与非机动车和行人的接触几率,从而也就增加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从保障弱势群体(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角度来看,也不应该强制要求如此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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