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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次处罚肇事逃逸 逃逸司机面临终生禁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5月09日 09:13 北京青年报

  新交通法实施后 本市首次处罚肇事逃逸者

  本报讯 5月4日上午9时,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李龙迫于多方压力到交管部门投案自首。至此,5·03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历时16小时成功告破。肇事司机李龙成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被吊扣驾驶证终生取消考取驾驶证资格的第一个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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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日17时40分,门头沟区城子大街汽车十厂门前,一辆白色捷达小客车将一行人撞倒后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门头沟区交巡支队接报警后,副支队长冯超英迅速组织事故科民警进行现场勘查、访问围观群众、寻找目击证人。根据目击者提供的后四位车号,民警经上网反复查询,并连夜驱车到昌平区、通州区等地进行排查。最后,事故科民警将目标锁定在家住通州区的李某身上。5月4日上午9时,事故科民警在通州交通支队民警的配合下找到李某。李某称肇事车为其侄子李龙所有。民警立即让李某联系李龙,经联系查明:迫于多方压力李龙已经前往交通管理局事故处投案自首。4日下午14时,肇事逃逸嫌疑人李龙被带回门头沟区交巡支队接受讯问,交待了肇事逃逸事实经过。

  虽然李龙肇事逃逸后有自首情节,但根据法律规定等待他的依然会是严厉的惩罚。5月1日后,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将终生失去驾驶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又讯(记者高杉通讯员江敏英)尽管新交通法中对交通肇事逃逸有着严厉的处罚规定,但还是有一些驾驶员以身试法。5月5日、6日,石景山区连续发生两起交通肇事致人受伤后逃逸案件,目前均被石景山交通支队事故科破获。此前,5月1日傍晚房易路上也发生了新交通法实施以来第一起重大交通肇事死亡逃逸事件,肇事司机目前仍然在逃。

董伟 梁根利 张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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