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邮件 搜索 新闻 短信 聊天 导航
新浪首页 > 车行天下 > 汽车新闻 > 入世后汽车服务成为焦点专题 > 正文
临近3·15用户投诉多 商用车消费环境需引起关注

http://www.sina.com.cn 2002年3月12日 11:54 人民网-中国汽车报

  今年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编辑部近几天收到的用户投诉也随之增多。在3月6日一天,记者就收到两起投诉电话,反映的问题具有相当程度的典型性。

  用户投诉的不是产品质量而是消费环境

  投诉一:广东某用户购买了当地某改装厂生产的厢式货车,结果发现该车的合格证是
外省一家改装车厂的,车上的商标却是卖给他车的厂家的,整体造型又与另一家大厂产品毫无二致。这位用户仅因为当地厂的产品便宜,上牌之后才发现有这么多疑点。由于怕以后会有麻烦,只好向报社问个说法。

  投诉二:广西某个体运输户有两辆卡车用于货运。他在交2002年的养路费时,被告知根据上级的指示,他的一辆1.5吨车要交5吨车的养路费,一辆6.1吨双后桥车按18吨车收费,不过可以优惠为按9吨车交费。同一辆车去年交1280元,今年要交2200多元,还要补交去年少交的养路费。车主照章交费后,一上路还是照样被交警罚款,说他开的是超载车。这位用户十分着急地问记者,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其实本报在去年一年中收到不少类似的反应,只因这两起投诉同时出现在3.15前夕,所以就引起了编辑部的格外关注。我们注意到,目前商用车用户的投拆,涉及到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的还是不少,但厂家与用户经过各方协调,基本都能化干戈为玉帛。唯其涉及到商用车消费环境方面,用户投诉虽呈递增之势,生产企业无能为力,双方利益都得到损失。

  由于商用车用户是属于带有商业经营性质的非个人消费者,对他们而言,消费环境的不完善,常常比产品质量引起的伤害更大。上述两起投诉案的背后,实质是非正常的消费环境已经侵犯了商用车用户的权益,应该引起各方的关注。

  不规范的市场经济秩序干扰了正常的消费环境

  去年,国务院工作的重头戏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主要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进行了全面围剿。在有关部门发布的2001年十大案件中,号称“三汽”的拼装车案引人注目,全国查获非法拼装车599台,假冒伪劣汽车配件5亿多元。虽然2001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是各种不规范的市场行为依然存在。从商用车市场看,公开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现象明显减少,但是“治本”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以广东用户投诉案为例,它至少反映了两种市场不规范的行为。首先,湖北那家发放合格证的企业违反了国家经贸委不允许汽车企业搞异地组装的规定,扰乱了市场秩序。其二,花钱买外省合格证的厂家,又仿冒了合法厂家的产品,侵犯了别人的知识产权。

  倒卖合格证问题在商用车特别是改装车企业中屡禁不止。由于大部分改装车厂日子十分难过,出卖合格证就成为一条不错的财路。载货车目录废止后,堵住了倒卖目录的源头。但一些企业又打着资产重组的旗号出卖产品合格证,让各地一些无厂房设备、无自主开发产品、无技术人才的“三无企业”有空子可钻。地方行政部门出于发展当地经济的愿望,对这种违规的市场行为默认,甚至放绿灯,使国家的行业管理政策得不到有效的监督执行。

  广东投诉案也反映了我国对汽车产品知识产权的保护至今缺乏法律的有效支持。在春节前国家经贸委组织的一个全行业座谈会上,企业代表一致提出,加强汽车产品的知识保护刻不容缓。一汽集团公司规划部吴绍明说,应该把知识产权作为重点问题来看,现在汽车仿冒产品既有抄国外的,也有抄国内的。庆铃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建中气愤地说,目前仿冒庆铃的产品很多,在江浙一带,花6块钱就可以买一个五十铃的合格证贴上。

  从目前来看,打击伪劣产品容易,但因为对于汽车知识产权的保护未有更多的法律规定和界定,仅靠国家经贸委的产品公示制度制止防冒产品 以奏效。一位行业主管官员曾对记者说,仿冒核心技术一般来说仿冒企业还达不到这样一个水平,更多的是在内饰布置上、外观设计上侵权,但恰恰这方面没有具体的法规予以规范。我们从大客车行业就可看到,一家把车灯由方灯改为圆灯,很快所有的客车产品都变成了圆眼睛;一家企业刚刚自得地向公众展示设计独特的大耳朵侧视镜,很快所有客车的耳朵都长出来了;一家卡车企业把驾驶室顶部设计为坡弧形,以减少风阻系数,不长时间大街小巷跑的卡车都像戴上了个圆帽子。国家经贸委一位官员指出,大家强烈呼吁的知识产权保护,由于这方面工作做得不好,严重影响了行业的进步。大企业的开发投入的成本很高,小企业仿冒现象十分严重,知识产权保护要提到议事日程。由于小企业不负担开发的成本,价格上优于大企业。反过来,用户虽然买到了便宜产品,但不是货真价实的“精品”,权益仍会受到损害。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工作的重点仍是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而且是标本兼治,着力治本。2002年,质检总局把深入开展汽车消费产品专项打假斗争列为8大战役之一。对于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企业,跃进汽车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朱正林说,治理假冒伪劣现象必须依法行事,现在遇到的问题是如何法制化,规范化。

  目前来看,标本兼治的办法应是车辆生产主管部门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把源头打假的责任逐级分解到市县有关部门,与银行、税收、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共同建立监控和防范体系。

  交叉行政也会影响商用车消费环境

  今年3.15前夕,恰逢两会召开,代表们所谈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就是在入世后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一位代表中肯地说,目前我国现实生活中大量的问题是部门的职权交叉,既造成一些交叉行改、重复行政的“热点”,又造成一些应由政府管理而未能管理到位的“盲点”。记者在调查广西用户投诉养路费“小标大收”问题时,深感到交叉行政管理也造成对商用车市场的干扰。

  在广西用户的投诉一案中,“小标大收”在实际上已形成了乱收费的现象。去年11月本报就曾刊登过读者来信反映这一问题,自今年初以来,“小标大收”愈演愈烈,用户、厂家都向各主管部门反映此问题,但由于行政交叉的管理,迄今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据了解,国家经贸委与公安部去年8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在生产及使用环节治理整顿载货类汽车产品的通知》。文件规定,新车必须符合《整顿载货类汽车产品有关限值要求》;在用载货类汽车产品大吨小标等问题,用户主动要求更改标定载质量的,可向公安交管部门提出申请,公安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经贸委提供的更正对照表办理变革登记。

  记者在采访交通部等有关部门时,得知增收养路费的主要原因是治理“大吨小标”的载货车,收费依据就是与计委联合发布的《公路汽车征费标准计量手册》。记者问道,用户补交了按实际载质量核定的养路费后,上路时,交警对其按实际载质量装载仍要罚款,这又如何解释。但是记者并未获明确回答,只是被告知各方正就此事进行磋商。记者还了解到,许多车主并不了解有关部门对在用车重新核定载质量一事,那么自然无法获得变更后的证明。

  入世后,根据WTO协议,要在国内国际贸易中,创造出一个公平的市场环境,必须依法行政,把市场行为、政府行为纳入法律的监督和监控之下。为了从源头上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必须完善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制度。只有这样,才能营造出正常的消费环境,商用车用户的权益才能从根本上得到保护。(本报记者 孙红)

  《中国汽车报》 (2002年03月11日第五版)

   闪烁短信--时尚至爱  动感短信--最佳祝福
      送祝福的话,给思念的人--新浪短信言语传情!


发表评论】【汽车论坛】【短信和E-Mail推荐】【关闭窗口

新 闻 查 询
 
新浪个人家园全面升级,买一送二超值大礼!



 相关链接
汽车消费投诉日渐上升 汽车“三包”不能再等了(2002/03/12 10:47)
新浪网友质疑:车价降了车厂该如何对待老车主?(2002/03/12 10:33)
新车降价凸显用车门槛 用车环境成汽车消费瓶颈(2002/03/12 09:51)
今年将加大个人消费贷款力度 汽车信贷向外资开放(2002/03/12 09:43)
新车市场降声连连 投资汽车售后服务业正逢良机(2002/03/11 10:50)
外国人在中国怎么开车 驾照到和国际接轨的时候了(2002/03/01 11:02)
资本争抢无锡车市 经销商拼打汽车服务牌(2002/02/28 15:03)
入世后各巨头拼抢汽车金融服务大蛋糕(多图)(2002/02/27 10:03)
入世后汽车服务成为焦点专题  




车行天下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Copyright © 1996 - 2002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