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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险如何定损 有人欢喜有人愁

http://auto.sina.com.cn   2011年07月28日 07:52   南方都市报 字号:
出险定损,有人欢喜有人愁出险定损,有人欢喜有人愁

  近日,央视播出了一则车险新闻:南京某公司的一辆商务车在爆胎事故之后理赔的过程中,保险公司的定损为5820元,而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结论为 损失30500元,后者是前者的5.2倍还多!相关报道引起了车主的热切关注。以往在车险理赔过程中,车主与保险公司一直都是“冤家对头”,而近两年,广 东省实施了车险全额赔款转至被保险人同名账户等制度,并建立了车险信息共享平台,还采取多项措施提升车险中介的入门门槛。那么,车险“十赔九不足”的情况 是否会得到改善呢?

  赞同派

  车险代理人员刘华:我感觉近两年的车险理赔纠纷要比以往少很多,现在各家保险 公司都有共享的车型库,能够掌握大部分车型的零配件价格,部分小众的车型,比如菲亚特品牌在定损的时候车行跟保险公司的分歧可能会比较大,但是保险公司在 核定价格时也会跟车行进行沟通,如果双方存在差异的话,会想办法统一意见。所以这种赔付不足的情况并不多。

  车主黄先生:我的车辆 前两个月跟其他车辆相撞,交警判定对方全责,最初定损的时候,保险理赔人员所核定的损失为8000元,而在修车过程中,车行维修人员发现车辆右后侧的轮毂 也变形了,于是找保险公司重新鉴定,保险公司最终认定这个零部件也是因事故受损的,所以同意给我换个新的。整个理赔过程比以往透明、严谨不少,车辆的维修 费用接近9000元,可我自己一分钱都不用掏,我还是挺满意的。

  反对派

  马 自达3刘小姐:我的车今年发生了三次事故,前两次保险公司给我报了全部的费用。而第三次是单边事故,我负全部责任,我的车修了三千多元,对方奥迪Q 7的 维修费为2万多元,但是保险公司说跟对方车行没有签合作协议,定损的金额与车行报价有2000元的差距,我自己需要负担对方车辆2000多元的维修费用。 在就费用没有取得一致意见的时候,保险公司就让对方车行修车了,我后来经朋友提醒,才发现这完全不符合流程,亲自跑到对方车行查看定损单,并且跟对方维修 师傅与保险公司同时核价,最后才得到全部的赔付。我感觉现在的车险理赔过程还是有很多不严谨的地方,车主很容易吃暗亏。

  雅阁车主郑先生:在美国、日本等国家,一旦发生重大赔付案,保险公司的理赔非常迅速及时,赔付额度也非常高,而国外的车险保费比国内还便宜一些,所以从制度设计上来看,国内的车险理赔确实存在赔付不足的问题。

  经验谈

  当赔付不足时,车主要与车行密切合作

  在车险理赔过程中,如果车行与保险公司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虽然车主可以通过起诉保险公司的方式来维权,但这种途径耗时耗力,因此如非遇到重大事故,建议车主还是通过其他更加省时省力的方式来达到目的。

  首先,在发生事故之后,如果车主预感到理赔过程中会有纠纷,需要尽量保存各种证据,并向专业人士了解类似案件的最大赔付额度,明白可以根据哪些条款来争取赔 付,通过增强自己的专业性来减少吃亏的机会。此外,车主要善于利用车行的力量来维权。车行与保险公司的合作密切度非常高,其谈判的话语权也比车主单独出马 要强,因此车主需要多与车行沟通,甚至通过拨打投诉电话的方式令车行积极介入理赔过程中,这样可以争取更好地赔付,但是车主不能完全依赖车行,要经常主动 了解理赔进度,否则也容易给车行钻了空子,造成其他不必要的损失。

  本版采写:南都记者 林辉莹

(编辑:志魁-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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