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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汽车董事会通过与戴姆勒合资事宜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9月06日 09:31   新浪汽车综合 字号:

  福田汽车9月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已批准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及戴姆勒东北亚投资公司合资生产中重型载货汽车及其发动机项目的方案。

  福田汽车与戴姆勒股份公司及戴姆勒东北亚投资有限公司于今年7月16日宣布双方签订了《合资经营合同》,拟成立合资公司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公告称,该合资项目已于7月14日获发改委核准,相关协议将上报商务部审批,预计今年底取得中重卡合资公司营业执照。同时该项目尚需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福田表示此合资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63.5 亿元,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6亿元,福田汽车现有欧曼中重卡业务可拆分资产经评估价值为31.62亿元,将以其中的28亿元出资,占注册资本50%。

  另外,戴姆勒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2.4亿元占注册资本40%,戴姆勒东北亚以现金方式出资5.6 亿元,占注册资本10%。

  公告称,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开发、设计、装配、制造中型卡车和重型卡车及发动机,和相关零部件的批发零售。

  此外,合资公司的整车产品上绑定使用“福田”“欧曼”商标,其中,在配装OM457的重型发动机的整车产品上标注“梅赛德斯 - 奔驰动力”。

  公告称,合资公司将投资建立其自身的研究开发中心,开发用于中国市场销售的中卡和重卡产品。海外市场的研发由福田负责。福田汽车可独立自主地在海外设立生产实体,在中重卡方面,戴姆勒有优先合作权,海外合作发展战略和运营管理由福田主导。

  公告显示,由于本次资产评估后,欧曼业务资产增值 25.06亿元,合资公司成立后,福田公司资产总额增加0.31亿元,负债总额减少24.74亿元。

  福田表示2010年12月合资公司注册,资产评估增值将影响福田公司利润总额增加25.06亿元,根据现行会计准则的规定,资产评估增值影响的利润将按照资产折旧和摊销的进度在合资公司成立后逐年实现。

  福田汽车今日收报22.27元,涨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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