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需赔百万 失忆者被指是司机
两个幸存者谁是肇事司机?近日韶关一起重大车祸的事故认定引起争议。
司机违规驾驶担全责
2011年8月,韶关乐昌市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因司机违规驾驶造成车内4人2死2伤,肇事司机面临近百万元的赔偿及相应刑事责任。事后两名幸存者中轻伤者指认重伤失忆者为肇事司机,交警最终也采信了轻伤者的陈述。但重伤失忆者的家属不服,拿出一份司法鉴定中心的鉴定,认定重伤者当时并不在驾驶位上。
据悉,由于肇事司机违法驾车,需担全责。同时造成人员伤亡以及车辆受损的严重后果。肇事司机将面临巨额索赔以及刑责。“两名死者的家属提出了近百万的赔偿要求,并且面临交通肇事罪的刑责处罚。”伤者曹晓军的妻子张媛英说。
当时谁开的车成谜
在车祸发生后,伤者曹晓军重度颅脑损伤昏迷,在交警部门调查问讯时,他处于失忆状态,无法回忆起事发当时的情况。而另外一名幸存者陈海兵则伤势较轻,在接受交警调查时,陈海兵表示事发时曹晓军驾车,自己坐副驾驶位置。
一个多月后,乐昌市交警大队下发此次事故认定,采信陈海兵的论述,认定曹晓军为该事故的责任主体。
但曹晓军家属对此结果不服,张媛英说,查询交警问讯笔录。陈海兵对车祸发生的陈述与事实出入较大,比如陈海兵表示事发时两车是同向行驶,但最终的调查结果为两车是对向行驶。同时交警部门的认定并无更多证据,应该请第三方进行司法鉴定。
对此张媛英向韶关交警支队提出复核申请,并自行委托湖南省天罡司法鉴定中心对此次事故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指,经过对此次事故车内遗留的血迹、毛发、碰撞痕迹等做了一次全面细致的鉴定,认定车辆碰撞时陈海兵处于驾驶位置,而曹晓军处于副驾驶位置。
对于该起车祸,近日乐昌市交警大队对南都记者的采访予以回复。交警大队表示,该事故已经进入法院程序,家属自行做的司法鉴定真实性存疑,不过家属可以在法院开庭审理中作为申诉证据出示。
律师说法
法庭应摇珠邀请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表示,目前该案已经进入法院程序,从公正公角度平来说,法院在审理时不能单方采信交警目前的事故认定结果或者重伤者家属自行做的司法鉴定。而是应该公开摇珠,再邀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对该起事故进行重新鉴定,然后根据该鉴定的结果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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