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版>交通> 交通安全专题 >正文

交警队设罚款指标 每人每月任务至少1.5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3月18日 16:41   中国广播网 字号:

  中广网北京3月1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8时05分报道,对于安徽省灵璧县交警大队的不少交通民警来说,最近真的比较烦。因为他们前一个月的业务工作量化指标又没完成。

  交警罚款有指标

  原来,灵璧县交警大队每个月都有任务,那就是每名上路交警必须完成300条违法信息录入。所谓的“违法信息录入”其实也就是查处并罚款,一条信息就意味着50到200元的罚款。算一算,每名交警每个月的罚款任务至少是1万5千元。不仅如此,每个中队连拘留人数也有明确指标。如果交警完不成任务就要写检查,而且与绩效考核奖挂钩。

  绕千绕万,不走灵璧县

  事实上,这项从2007年就开始执行的量化考核标准已经让不少交警感到不堪重负。而这种压任务的办法,就是变相下达的罚款指标。正如一位交警说的,这种任务让他们精神压力非常大,而且导致交警逢车必查,甚至是乱罚款。难怪路经此地的司机们编出了一句顺口溜:“绕千绕万,不走灵璧县”。

  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

  要知道,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6条中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款指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可荒唐的是,该县交警大队长征德平居然还认为,该大队“量化考核”交警的做法与国家规定并不矛盾。

  然而,早在2009年4月12日的全国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上,公安部副部长刘金国就强调,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坚决杜绝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真不知道,是这位交警大队长的耳朵不好使,还是公安部副部长的话不算数?

  斩断利益链 釜底抽薪才有效

  交警罚款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章,保障民众的安全,然而灵璧县交警大队实行的量化考核,让我们非常担忧罚款会成为交警们搞创收的手段。当执法目的不再单纯的时候,违规执法、暴力执法,甚至钓鱼执法就在所难免。

  当然,要杜绝给交警下达或变相罚款指标,就必须从制度上彻底斩断其背后的利益链条。除了财政应充分保障交通执法部门的办公经费外,更为重要的是,要纠正交通罚款上缴财政后,按比例返还交通管理部门的做法。唯有从源头上整治,才能起到釜底抽薪的效果。

  公安交警队伍是公安机关所有警种中与人民群众打交道最多、联系最紧密的一支队伍。所以,只有当我们的交警把更多的精力用在服务群众上,才能塑造公安机关的形象,才能提升党和政府的威信。

(编辑:王延东)

转发此文至微博 | 打印此页
看完该新闻后,你的评价是:
支持
好文章
枪稿
雷人
无语
标题党
发表评论: 登录名 密码
不支持Flash

新浪汽车|汽车生活原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