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左娅)记者日前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按照《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的要求,向国家质检总局递交了召回报告,决定自2010年2月28日开始,对2009年3月19日至2010年1月25日生产的75552辆RAV4车辆进行召回。
据了解,在极端情况下,RAV4车辆加速踏板松开时会发生卡滞,可能导致车辆不能及时减速,影响行车安全。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已停止对未消除缺陷的RAV4车辆的销售,并将对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维修,以消除安全隐患。
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质检总局将对此次召回进行监督,如果召回未能取得预期效果,将通知制造商再次进行召回或者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编辑:路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