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计委出台车用乙醇汽油强制性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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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1年04月20日 09:15 《中国经济时报》 |
记者今天从国家计委获悉,由新成立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组织制定的《变性燃料乙醇》(GB18350—2100)和《车用乙醇汽油》(GB18351—2001)两项国家标准,已于日前开始实施。 变性燃料乙醇和车用乙醇汽油是我国即将推广使用的汽车用燃料。变性燃料乙醇是以玉米、小麦、薯类、甘蔗、甜菜等为原料,经发酵、蒸馏制得乙醇,脱水后再添加变性剂 变性的燃料乙醇。将一定量变性燃料乙醇加入不添加含氧化合物的液体烃中,在辅以改善使用性能的添加剂,便成为车用乙醇汽油。鉴于其是一种特殊产品,为保证汽车正常行驶,根据《标准化法》的有关规定,这两项标准被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来执行。具体标准是:燃料乙醇与变性剂的体积混合比为100:2—100:5,即变性剂再变性燃料乙醇中的体积百分含量为1.96%(V/V)—4.76%(V/V),且变性剂的质量应符合《车用无铅汽油》(GB17930—1999)的要求,此项要求主要是为了防止人们以食用酒精误食。 由于水分含量是车用乙醇汽油的重要指标,因此,标准中严格规定变性燃料乙醇中水分含量不得大于0.8%,车用乙醇汽油中只允许加入10%(V/V)+0.5%(V/V)的变性燃料乙醇,水分含量不得大于0.15%。 至于车用乙醇汽油的其他标准则要求与《车用无铅汽油》(GB17930—1999)的指标一致。 据悉,车用乙醇汽油将在缓解我国石油紧缺、促进农业生产良性循环以及保护环境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目前,河南天冠集团公司和黑龙江华润金玉实业有限公司老厂变性燃料乙醇改扩建项目已相继投产,吉林变性燃料乙醇新建项目已进入审批阶段,预计从今年7月1日起,车用乙醇汽油将在这三个试点省份开始推广。(张丽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