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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信息神秘泄露 众多车主不胜困扰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1月16日 09:33  精品购物指南

  2004年对于国内车险行业无疑是个多事之秋。本月初,由人保引发的“车损500元以下由车主自行买单”的规定尚处于各方争议的焦点,日前,又有刘先生向我们反映,他现在已被车险公司骚扰得不胜其烦。

  据刘先生讲述,他是2003年11月上旬在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买的车,眼下车险就要到期了。虽然刘先生自认并不是一个健忘的人,不过车险公司的记忆力似乎比他更好。车险还差一个月尚未到期,刘先生就开始不断接到各大车险公司的电话,询问他是否还要继续上车险,如果没有更新车险他们愿意帮助刘先生来办理。直至刘先生续险后,这类电话仍不时响起。至今,刘先生已接到各大小保险公司的电话不下四十个。对此,刘先生是满腹的苦恼与不解,我的车险资料是怎么被泄露给这些保险公司的?

  据记者了解,像刘先生那样曾经苦恼或是正在苦恼的车主不在少数。据另一位车主王先生讲述,他的车险快到期时也被多家保险公司“骚扰”,其中有的电话是同一家公司的不同部门。最令他感到奇怪的是自己就是在A公司续的保,可是仍会有A公司的人员打电话来询问车险事宜。发生过这类事件的车主中不乏平日对个人隐私保护得颇为谨慎的人,那么,到底是哪个环节出现了问题?

  按照人们的常规思维,既然是自己的车险资料被泄露出去,那么首当其冲应该怀疑车险公司。不过,当记者将这个疑问向车险公司相关人员提出来时,对方却是一脸的委屈。据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车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绝不可能!”据该人员讲述,对于车险公司而言,客户资料是公司的核心机密,公司会有规范的流程管理。当然,不排除因为人员流动带走部分客户资料,但是资料数目肯定就很有限。其实,不仅是车主,连车险公司内不少已购车的人员都曾接到过这类骚扰电话。

  也有车主怀疑是车管所方面出的漏洞,因为新车登记,旧车验车都需经过车管所,所以车管所可以掌握足够的车主信息。不过这个怀疑也很快遭到了否定。据一位了解车管所工作流程的人员私下告诉记者,作为车辆管理部门,车管所对于车主信息管理还是非常严格的,不太可能会有人大规模地将这些信息泄露出去。

  最后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他们私下调查过此类事件,最有可能是从保险代理或是汽车经销商两个渠道泄露了车主信息。像消费者买车尤其是贷款买车时,会在经销店留下充足的个人信息,不少车主也会图方便或是图便宜在代理处买车险,但是出于利益原因,保险代理和经销商会定期将车主资料转卖给保险公司,有时会将一批资料卖给多家保险公司下的营业部,或者是汽车经销商将车主信息卖给车险代理。当然,一切的前提都是出于利益考虑。

  据车险公司的内部人士表示,其实这类现象非常普遍,一方面保险公司急于扩展客户,另一方面经销商与小代理处又有一定的客户信息,双方存在着较大的利益结合点,达成信息购买几乎是一拍即合的事情。

  看来,虽然漏洞找到了,但是在缺乏足够的证据与缺乏相应的法律约束下,要想堵住漏洞却是难上加难的问题,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应该成为车主们最急切考虑的问题。

  相关链接

  车险条款费率继续改革

  2004年各保险公司则多是在2003年新车险的基础上予以不断的调整与完善。各家保险公司在条款方面未做大的改动,保险公司将修改的重点更多放在费率与风险控制方面。针对保监会下达的“禁止拒保”令,保险公司大幅提高了一些车型车险价格。而且对于出险记录不同的车辆,相互间费率也被拉开差距。

  保险公司淡出车贷险

  车贷险是指购车人在向银行申请汽车贷款时,除将所购之车作为抵押物外,还向保险公司申请购买车贷保证保险,其中保险公司起到担保人的角色,一旦贷款人到期无法还贷,赔偿责任将相应转嫁到保险公司身上。2004年这项业务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原因在于车贷险赔付率过高使保险公司承担着巨大风险。

  新交法带动第三者责任险

  5月1日起,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及与之配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同时生效。根据新的司法解释,交通事故的伤亡赔付更加有利于受害者,在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方面,对人身损害的赔偿审理标准进行大幅提高。第三者责任的加大及对赔偿标准的提高必然要求保险公司对相应条款做出进一步修改。

  (翟文涛)

(编辑:李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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