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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放权 经销商“维权”初见曙光

http://auto.sina.com.cn  2014年08月09日 10:23  中国经营报   字号:

  渠道篇

  政府部门放权 经销商“维权”初见曙光

  郑宇

  继8月1日发布《关于停止实施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授权经销商备案工作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之后,8月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布了新一批的品牌汽车销售企业名单。

  对于原本翘首以盼、等待通过备案的经销商而言,这一次的“上榜”似乎有些悲欣交集。所欣者,是前期的各项准备和投入终于换来了“官方认可”;所悲者,工商总局自8月20日起停止备案工作,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将统一登记为“汽车销售”,而在这一批名单中的所有经销商,其经营范围仍为“××品牌汽车销售”,这就意味着,相较于后来者,这些经销商未来或许还要申请变更登记。

  这就是《公告》的主要内容,不过,恰好处于“风口浪尖”上的经销商毕竟还是少数。从整个行业来看,《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松动,经销商在与汽车厂家之间多年的“争斗”中,终于迎来了象征着平等关系的第一缕曙光。

  八年抗战

  “《办法》实际上是从2007年开始正式实施的,从那以后,我们就开始了一场‘八年抗战’。直到《公告》的发布,让经销商们又再次看到了希望。”作为一家日系品牌经销商老总,苏杨(化名)几乎完整地经历了经销商那些年的屡败屡战。

  据悉,《办法》正式施行之初,就有业内人士指出将导致汽车厂家对经销商近乎绝对的支配地位。对此,曾任庞大汽贸集团副总经理的斯巴鲁(中国)副总经理李金勇深有感触:“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经销商向汽车厂家提出申请,汽车厂家同意之后再统一向工商总局备案,这就意味着权利基本上都集中在厂家手里,政府部门相当于充当了汽车厂家的武器。”

  厂商关系由此失衡,2007年年中,包括苏杨在内的近500家汽车经销商联合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起草了《关于修订和完善的建议》(草稿)递交商务部,要求创造自由竞争的市场环境。

  “《办法》的初衷是为了规范市场,经销商的反对声浪并不是因为不愿意遵从政府部门的相关规定,而是认为《办法》有失公允。在市场的层面上,政府部门的监管对象就是经销商,对汽车厂家却几乎没有任何约束。”苏杨表示,在品牌授权的规定下,几乎所有权利都集中在汽车厂家手里,包括新车的定价与降价、汽车配件供应商的选择、售后服务的价格等等都是由汽车厂家决定的,“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除了在销售新车时搭赠的‘大礼包’之外,我觉得自己几乎什么都决定不了。”

  2007年发起的第一场“维权”行动无疾而终之后,“苏杨们”在8年间屡败屡战。但时至今日,《办法》依然没有修订。

  然而,几乎没有征兆地,工商总局于日前突然发布《公告》,取消了源于《办法》的经销商备案制度。在北京北辰亚运村汽车交易市场中心副总经理颜景辉看来,备案制度的取消象征着《办法》已经到了非修订不可的地步,而工商总局在这一环节的退出,也放宽了经销商的准入门槛。

  尽管不是完全出于自身的努力,但包括苏杨在内的经销商们还是迎来了阶段性的胜利。不过,双方的斗争远未结束,这是一场“持久战”。

  静观其变

  “《公告》的发布虽然是为了迎合国家市场化改革的大势,但毕竟只取消了《办法》中的一个环节,具体的影响目前还不好说。” 北京京宝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朱铁平表示。与其相似,多数经销商都持观望态度,等待进一步的政策出台。

  尽管政府部门已经充分流露出放权的姿态,但在经销商眼中,《办法》中的品牌授权制度才是造成当前市场上多种垄断行为的根源,而这也正是《办法》的核心所在。

  对此,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公告》的发布意味着政府部门对于前期管理模式的完善和监管方式的改变。《办法》也只会在大方向上顺应国家管理思路的改变而进行修订和调整,不可能完全推翻,所以品牌授权应该还是会坚持下去,汽车厂家对于渠道的管控不会松懈。”

  颜景辉也表示,目前的现实是,汽车厂家既是渠道建设方,又是资源供应方,对销售掌控太强,市场上的垄断由此而生。因此,颠覆性的改变不太现实,即使政府部门对经销商放宽了准入门槛,短期内多品牌同店销售依然难以实现。

  让经销商进退两难的是,纵然新申请的品牌同意授权销售,目前在售品牌所属的汽车厂家又岂容他人在自己的渠道里“分一杯羹”?政府部门的放权虽然能够使得这件事不违反规定,但掌控着产品资源的汽车厂家却有各种手段来迫使经销商“忠心不二”。

  尽管如此,对于汽车产业市场化的前景和汽车厂家与经销商的关系,李金勇仍旧持乐观态度。“在前十年的资源时代,基本上每个品牌都赚钱,所以经销商开4S店的热情高涨。这也加剧了汽车厂家对建店规模和数量的攀比。但我个人认为,截至《公告》的发布,4S店的鼎盛时期已经到达顶峰,未来会逐渐由盛转衰。市场以后可能呈现多元化的营销模式,比如汽车超市、汽车经纪人等等。”李金勇表示,随着经销商生存压力的与日俱增,未来在一个店里销售几个相近品牌的可能性很大。对经销商来说,一个团队,一套设备,一个店面,多品牌显然比一个品牌更容易获利。而对汽车厂家而言,虽然不情愿,但这种情况相较于经销商因盈利能力下滑而退网或转品牌显然要好得多。

  苏杨坦承,如果形势允许,他希望能在现有的店面里销售3~4个品牌。“这样既分散了风险,又能增强盈利能力。而且,我们经销商会拥有更多的话语权,削弱汽车厂家的掌控。不过现阶段前景不明,大家只能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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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雪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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