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特斯拉这样的黑马,在我国的制度环境下还难以出现,因为当一些产业被国家重视的时候,政府就会制订产业政策,设定发展目标,设立准入门槛,防止一哄而上,而新的进入者,往往被排斥在外,例如在汽车行业,任何新的进入者都会在行政许可大门之前,但是把颠覆性技术的成功希望完全寄托于形将受损的既有大企业身上,成功的几率又有几何?我国要走向创新驱动,就必须以远见替代经验。
第二,要寻找依托市场的雷声发展道路。
汽车动力技术革命的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汽车产业的自身,但是,它的节能,自身的零排放,和大幅度降低对石油依赖等优势,都是外部性效益,对生产者和消费者来说,燃油汽车几乎是完美无缺,而电动车则不成熟不经济不方便,从本质上对汽车动力技术的转换并没有急迫现实的需求,却比内在的动力。
另一方面,电动车自身的核心技术,产品定义,商业模式等,都需要经过市场的洗礼,走向成熟和完善,而能源供应,基础设施等等,需要整体规划和较大幅度的投入,这就形成了产业化初期始终存在着技术成熟度和市场规模,用户普及程度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规模与省产成本之间,先有鸡先有蛋的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