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两次修不好可退货
国家质检总局15日发布了《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新规明确了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故障的等3种情况,消费者可以进行更换或者退货,而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新规显示,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选择更换家用汽车产品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
新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消费者可以选择更换或退货:
1、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情况;
2、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3、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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