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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速电动车有望列入新能源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01日 08:44   东方早报 字号:

  早报记者 钱婵娟   

  在部分专家的力挺之下,被排除在主流新能源车之外的低速电动汽车未来或也可被列入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车名单。

  昨日,早报记者获悉,由工信部研究制定的《十二五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讨论稿已经下发到相关专家、研究机构和汽车企业手中,其中引人注意的一点是,低速电动汽车将作为鼓励发展的新能源汽车种类之一,被获准上路行驶。 

  据悉,在《规划》中,低速电动汽车将被归为“电驱动车”,与纯电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等并列作为重点来发展。

  目前所谓低速电动汽车,主要是指最高速度一般在每小时50公里左右、售价5万元以下、车辆结构简单、主要采用铅酸电池的电动车,其通常用于旅游观光、住宅小区保安巡逻、高尔夫球场等场所。

  由于多数生产商不具备汽车生产资质,且生产技术水平和车辆性能较低,主要采用高污染的铅酸电池,低速电动汽车往往被冠以“山寨车”的别名。目前,低速电动汽车不能进入工信部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因此不能上牌,原则上也不能上路。

  但在山东聊城、淄博、滨洲等地,低速电动汽车得到地方政府的大力支持,已经有大批低速电动汽车在当地马路上行驶。有的地方政府还给予这类车“免上牌、养路费”等优惠政策。

  “实际上,现在铅酸电池回收系统也日渐健全,并不像人们想象的是高污染行业,而铅酸电池相比锂电池不仅成本低,且技术更成熟。”昨日,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动车辆委员会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全国轻型电动车专家委员会委员王天顺表示,相对纯电动车的大量普及还需要很长的时间,在一些道路较宽裕、充电方便的小城市或农村市场完全可以发展低速电动汽车,如果政策实行“一刀切”,则非常不合理。

  据介绍,锂电池的成本是铅酸电池的四五倍,目前低速电动小轿车的售价在2.8万-3.2万元左右。

  但由于大型车企及多数专家并不看好低速电动汽车,业内人士认为,低速电动汽车是否最终进入鼓励发展新能源车之列还存在很多变数。

(编辑:猎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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