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孙思娅)谢凤永、石磊和刘建海在一年内盗窃20多辆汽车,结果在驾驶赃车上路行驶时被警方抓获。市一中院近日判处谢凤永有期徒刑15年,石磊和刘建海则被判处12年徒刑。
谢凤永、石磊和刘建海都是河北人,都曾因盗窃罪入狱。3人刑满释放后,又干起了老本行。
2008年4月14日晚上6点多,警方接到报警: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疑似被盗车辆,正沿八达岭高速辅路由南向北行驶。民警随后拦截这辆黑色桑塔纳,但该车拒不接受检查,调头逃跑。在学知桥附近,民警将黑色桑塔纳拦下,谢凤永和石磊当即弃车逃跑,但只有石磊侥幸逃脱。2008年 6月16日,石磊投案,同年9月13日刘建海被抓获。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5月至2008年4月,3人先后在河北及北京海淀区、朝阳区盗窃桑塔纳、捷达等共21辆汽车,总值120万余元。
(编辑:王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