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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以旧换新标准上调 黄标车最高补1.8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1月01日 09:18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胡笑红 实习记者刘志龙)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3000元至6000元调整到5000元至18000元。

  补贴额度最高增两倍

  根 据《通知》,大部分以旧换新车型的补贴标准有了很大幅度的提高,其中重型载货车、大型载客车和1.35升以上的轿车均从之前的6000元提高到18000 元,上调幅度达到200%;中、轻、微型载货车的补贴标准分别调整为13000元、9000元、6000元;中、小、微型载客车分别调整为11000元、 7000元、5000元。

  此次还对轿车做出了特殊调整,不再是统一补贴6000元,而是按照排量大小,分为1.35升及以上、1-1.35升、1升及以下三个档次,补贴分别调整为18000元、10000元、6000元。

  《通知》还表示,车辆使用年计算的终止日期也将调整为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日期。

  已补贴车辆补足差额

  对 于已经按原补贴标准发放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通知》要求各地商务主管、环保、财政部门应按有关程序进行确认,并依据新标准向车主补发差额部分的补贴资 金;对已按《2009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发放范围及标准》规定享受补贴的,如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或车主补充相关材料后符合汽车以旧换新条件, 也应由上述部门确认后补发补贴资金。

  《通知》强调,商务主管部门要引导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做到车辆收购价格公开透 明,不变相压价。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应如实填报报废车辆型号、轿车排量等有关信息。对不履行填报义务或不如实填报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商务主管部门 可依据《汽车以旧换新实施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北京数据

  全市淘汰改造黄标车超10万辆

  黄 标车是高污染排放车辆的简称,是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排放达不到国Ⅲ的柴油车,因其贴的是黄色环保标志,因此称为黄标车。1999年起,北京开 始执行机动车国I排放标准,在此之前购买的车辆基本都属于黄标车范畴,其平均车龄都在13年左右,以京A、京E号段的车辆居多。从2003年起,北京禁止 黄标车进入二环。

  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25日,北京市淘汰改造高排放污染黄标车总数突破10万辆,已达到100181 辆,占参检黄标车总量的54.9 %。在淘汰改造的100181辆黄标车中,总计办理黄标车淘汰补助59682辆,已拨付北京市黄标车淘汰补助资金 3.585亿元;共转出49365辆,报废45050辆,黄改绿5766辆。

  ■报废老旧汽车补贴标准(单位:元/辆)

  车型旧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中型载货车600013000轻型载货车50009000微型载货车40006000中型载客车500011000

  ■报废“黄标车”补贴标准

  车 型旧补贴标准新补贴标准重型载货车600018000中型载货车600013000轻型载货车50009000微型载货车40006000大型载客车 600018000中型载客车500011000轻型载客车(不含轿车)40007000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30005000轿车 600018000(1.35升及以上)10000(1-1.35升)6000(1升及以下)专项作业车60006000

(编辑:路宁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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