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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事千斤顶 车险中的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 23:56  新浪汽车

  车子上路之前,大多数车主都会购买车险,为的是给自己也给他人买一份平安。然而在你购买车险前,会仔细阅读各种条款吗?如果没有,那你很有可能一次又一次地掉进了陷阱。最近,由车险中的一些霸气十足的条款和陷阱所引发的问题受到了社会上广泛的关注。我们所购买的车险中都暗藏了哪些霸王条款和陷阱?针对车险中的这些容易被人忽视的霸王条款,现在的法律法规中有没有相关的规定呢?对于车主来说,又该如何保护自身合法的权益?本期《车事千斤顶》咱们就来聊一聊车险中的霸王条款。

  梁洪:听众朋友周末好,这里是来自FM103兆赫北京交通广播《汽车天下》,我是梁洪,欢迎大家在周末的时候来到我们的《车事千斤顶》,我们开开心心地和大家一块儿开顶。我们的节目正在合作伙伴新浪汽车上同步播出,还是那句老话,您希望我们在周末的时候跟您聊点什么?或者最近有什么事儿您觉得特别值得大家一块儿讨论讨论?您都可以在我们的合作伙伴新浪汽车上查到《车事千斤顶》,在我们的节目后面跟贴,发表您的观点和意见。

  好,我们今天一起来顶的这几位都是老熟人,熟人先自己做介绍吧。

  林贺:收音机前的各位车友、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林贺。每周的这个时间必须要跟您说点跟车有关的话题,并且一定得到您的心坎,如果真说不到心坎里,我睡觉睡不踏实。

  梁洪:怪不得今天眼睛红着就来了。来,阿东。

  王延东:各位听众、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新浪汽车的编辑王延东,小编阿东,欢迎大家收看我们周末的《车事千斤顶》,平时上午一定要收听《汽车天下》,下午一定要收听梁洪的《汽车服务热线》。

  林贺:你是看电视剧的吧你。

  梁洪:哎哟,他真不得罪人,而且你看出来了吧,跟谁的感情深,上午、下午都归我了。

  王延东:说错了。

  林贺:哪天可以请你给我们修车去。

  王延东:基本上没有王为、林贺的事了,都不带阿东的眼里。我们今天《车事千斤顶》还请来一位特别来宾,业界一位资深人士,他到底在哪一块业务资深,一会儿再告诉大家,欢迎我们的蔡希武。您好。

  蔡希武:您好,梁洪,上面三人已经说得很好,我是一个新人,来了想给大家解决一些保险方面的问题。保险方面有些人知道一点点,但是在我接触保险过程当中,很多人对保险不是特别了解,我有一个愿望,想给大家在这方面做一些答疑的问题。

  梁洪:好,一下子把咱底全漏了,但是没关系。

  蔡希武:那我说过了。

  梁洪:当然没关系,今天蔡主管已经告诉大家要和大家顶的是关于保险的事。为什么想到说保险呢?是因为本周有这样一条新闻,相信很多听众都已经关注到了,就是杭州有这么一个私家车主,他的名下有两部车,这两部车在外出的过程当中发生碰撞,最后的结果是因为这车是同一个人的名字,所以不给理赔。由这样一件事情就引发了我们网络上广泛的关注,由此又让我们想到了保险。这个话题在我们节目当中谈过很多次,每次谈的都是愁眉紧锁,最后往往那个结论就是无可奈何。但是我们的《车事千斤顶》有一点好处,不管这个事最终能不能解决,我们还是欢天喜地的本着一个乐观的态度来探讨这个老大难的问题。其实这个新闻事件有很多网友都认为是保险业的霸王条款的体现,谈到这个霸王条款绝不仅仅是这一条,很多方面都让我们大家觉得不是那么的严谨,不是那么的合理,不是那么的科学。所以,今天在节目的第一时段,我们大家可以尽情地道一道苦水,既然说到保险的霸王条款,你觉得有哪些是让你们挺不能接受的?因为在直播间咱们四个人的定位没有主持人和嘉宾,咱们都是车主,从日常咱们大家的汽车消费的过程当中、使用过程当中,你们认为哪些条款是让你们特别不能接受的,阿东你觉得自己特委屈一说起来想哭的那种。

  王延东:我先说一个我朋友的事。他有一辆旧车,三年前买了一辆车,现在准备把它给卖了。但是卖了以后,另外一个人就买了这个车,买了以后他上保险,得用现在买那个车的价格上原来车主那个车的保险的价格。比如10万块钱买了一辆人家15万块钱的车,现在他花了10万块钱,得按15万上保险,他觉得这个特别不值,应该是一个霸王条款。你想他其实花了10万块钱,这个车就值10万块钱,就得按10万块钱上保险,结果必须得按15万块钱的价格上保险,觉得这里边是不是太那什么了,这也是霸王条款当中的一项。

  主持人梁洪:贺儿有没有你自己亲身经历的或者是王为的事?

  林贺:哎呀妈呀老多了。咱们举一个简单的例子,现在新车上划痕险,保险公司之间大概会有一些差异,但是多不过三年。我再说一下老车上保险,因为我开的那车是一辆94年的车。

  梁洪:肯定不给你上。

  林贺:对,大概在第八年以后,因为是一辆普桑,普桑在某些方面很有名,所以在第七八年以后,几乎相关的商业保险都不给你上了。后来还好,出了一个交强险,这是国家强制性的一个险种,必须得上。我现在这个车只有交强险,好比哪一天我在马路上不慎刮蹭了一辆奔驰S600。除了交强险赔付的保额之外,剩下的钱都得我自己掏。我一个月挣多少钱梁洪你知道,我连一个反光镜都赔不起。

  梁洪:哎哟我的天呐。

  王延东:扔下车跑吧。

  林贺:那属于逃逸。

  梁洪:这个事我就不说了,这属于透露个人隐私。

  林贺:我先说这一个。

  梁洪:其实说霸王条款你们都是说别人的事,我说一个我自己亲身经历的事,我就觉得不是说不合理,实在是太牵扯你的精力,难道就没有更简单的一些方法。比如某日我被人追尾了,祸从天降,我开得好好的。

  林贺:你哭得哇哇的。

  梁洪:我被追尾了,追我的这个人还是咱圈里的人,是某文工团演员。告诉我说真对不起您,我去机场,马上要去哪儿哪儿演出。我能拦着人家不让人走吗?那走吧。从此以后追尾的这个事耗我两个月,他永远不在北京,永远找不着人。我就觉得这个事特别奇怪,如果他找不着人,他的车先拍照,我的车再拍照,他的保险公司再给我来理赔、定损,中间这个过程烦琐到极点,浪费你无数时间和精力。而且最倒霉的是他的保险公司还不是北京的,两个月,溜溜的两个月。

  林贺:你点儿真正。

  梁洪:别气我了啊。所以综合咱们刚才说的这些,有条款条例的不合理,有理赔的过程怎么就那么烦人?所以我想咱们资深的专家赶快先给我们说一说。

  蔡希武:我先替保险公司说句话。刚才林贺提的那个问题,他只上一个交强险,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允许你上商业的强三,补充你交强险这一块的不足,因为交强险赔财产险在你全责的情况下才赔2000块钱。

  林贺:是,一个奔驰的“耳朵”1.2万。

  蔡希武:既然不给你上车损险了,你可以上一个三者的补充险,也可以上一个20万的,这样奔驰的“耳朵”您就赔得起了。

  梁洪:那他得花多少钱呢?

  蔡希武:20万的交强险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900左右。

  林贺:这也不合理,你看我那车统共才能卖1万块钱,一年我上险就得上2000多。

  梁洪:林贺同学对待钱的问题我们就不做点评了,过去很多事情都已经证明了,咱就不说,反正你自己瞧着办。您说我刚才提的这个事能不能理赔的手续简单点?能不能不那么麻烦?

  蔡希武:刚才梁洪说的问题也是我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梁洪:太烦人了。

  蔡希武:既然是一个双方的事故,可以允许分开定损的,但是保险公司现在为什么不做呢?他认为要比对一下痕迹。这有什么问题?如果你通过交警,交警开了交警证明,有的保险公司就可以单独给你定损。但是有的公司可能还不行,现在各家保险公司执行的政策还是不一样。有些东西总公司执行完政策之后,下达政策分公司不执行。我说说我的苦水,我是做这方面,在4S店工作,给人家做一些理赔,我们代赔。中保总公司下了一个文件,说500块钱以下不要证明。但是我有一个370块钱的案子,到了底下的支公司去理赔去了,跟我要证明。

  梁洪:上面一套政策,下面一套政策。

  蔡希武:对,它已经登了报纸了,而且我拿着报纸去,可笑嘛?真是可笑。所以各家保险公司执行的政策还不一样。所以,保监会应该把这些东西都统一一下。

  还有一个我认为最大的霸王条款是什么问题呢?就比如说二手车在花乡过完户了,等于到晚上下班了,没有时间到保险公司去变更这个被保人了。在回家路上的晚上或者第二天到保险公司变更的时候出险了,他是不赔的。

  梁洪:这才叫点正。

  蔡希武:那好,这个问题据说还是咱们法院判过一次这个案例,为什么这一点他们比较强硬?据说法院判过一次,因为判保险公司赢了,因为有这个条款,有这个规定,你变更被保险人必须得通知我,否则我不赔你。这样我到花乡买完车,花乡没有保险公司,我必须驾车到保险公司去办理变更。这样路上出了险怎么办?他不赔我。他说好,你到我这儿变更来了,我可以赔你。如果晚上我4:30变更被保险人,我没有时间到保险公司去,第二天出险怎么办?

  林贺:半夜车被人借走了,再也没有拿回来。

  梁洪:不管了。

  蔡希武:如果你有这种条款,你把这个保险公司搬到花乡一个窗口,你在花乡当时给我变更被保险人,我没有意见,可以这么做。我觉得这个霸王条款必须得改,或者必须得改变它的做事方法,你到花乡变更被保险人,我们能理解。

  梁洪:所以无论是咱们普通的车主还是业界的资深人士,谈到保险理赔,无论是条款还是手续的过程当中都有许多不完善的地方,所以我们今天也是本着《车事千斤顶》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一贯的风格,给大家一个表达自己的机会,也给相关部门来继续提提意见和建议。所以,我们在广告之后会和大家一起来开顶,聊聊保险的霸王条款,以及我们如何能够让它做得更加严谨、更加科学。广告之后继续《汽车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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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明:新浪汽车原创稿件,转载请注明出处。

(编辑:王延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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