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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发改委将严查汽车摩托车下乡哄抬价格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7月24日 07:42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蒋彦鑫 实习生喻亚)汽车摩托车下乡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对哄抬价格的将严肃查处。昨日,北京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

  市发改委称,区县发改委要加强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销售价格的监测工作,跟踪调查本地区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并每月上报市发改委。 

  同时,要进一步规范汽车摩托车销售网点的经营行为。要依据汽车摩托车下乡《产品目录》的价格,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各单位要加强日常巡查工作,对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及采取相互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的违法行要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编辑: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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