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栋 黄成春雷
5月7日凌晨1时22分,浚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案:永定公路浚县屯子镇侯胡寨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低速货车与一辆摩托车相撞后逃逸,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坐者均受伤,摩托车严重损坏。
接到报案后,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迅速启动肇事逃逸查缉预案,于当日凌晨3时30分许将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豆长强抓获,摩托车驾驶员则因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警方多方调查发现,当日凌晨1时10分许,安阳滑县人豆长强驾驶豫EG0561严重超载(核载1550kg,实载14000kg)的低速货车,沿永定公路自北向南行驶至屯子镇侯胡寨路段时逆行,与沿永定公路自南向北行驶的浚县人张日阳驾驶的冀DZ5306两轮摩托车相撞,致使张日阳死亡,摩托车乘坐人王丙坤受重伤,豆长强则驾驶肇事车辆逃逸。据此,浚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豆长强负全责,6月11日已向检察机关提请批捕。
通过此案,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伤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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