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丽娜)高速路上窜出一条狗,司机刘女士躲避不及发生车祸。认为管理方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北高速)管理不当,刘女士告上法院。昨天,经大兴法院红星法庭调解,华北高速同意在无责情况下补偿刘女士2万余元。
刘女士称,去年4月29日,她驾车行至京津塘高速公路17.8公里处,前方突然窜出一条大狗。刘女士紧急避让,终因躲闪不及造成狗死车翻,她的锁骨骨折。事后她发现高速路两侧隔离网存在多处破损。她认为,华北高速管理不当使动物进入封闭的道路,应对事故负责。她向华北高速索赔5万余元。
华北高速辩称,公司没有责任,但愿意在无责情况下给予刘女士适当补偿。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