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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二手车市场将推广标准二手车买卖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6日 07:30  新华网

  新华网石家庄2月5日电(范世辉、朱峰)自今年2月开始,石家庄市在二手车市场全面推广统一制式的二手车买卖合同。

  记者从石家庄市工商局了解到,此次石家庄推广使用的二手车买卖合同文本中规定,卖方应向买方提供车辆的使用、修理、事故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缴纳税费等真实情况和信息;还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向买方交付车辆,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等等。如果二手车卖方在交易中提供了不真实的车辆信息,买方可依据合同要求卖方赔偿损失。

  据石家庄市工商局经检支队工作人员介绍,在未采用二手车买卖合同以前,买卖双方都是口头约定,车辆进行交易之后,对于后续发现的问题,解决起来很困难,很难找到一个有效的依据。采用二手车买卖合同后,车辆的信息和状况都进行了详细登记、规范,对买卖双方既是维护正常合同的执行,又是一个约束。对合同中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依照合同进行追查。

(编辑:刘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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