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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开征 卡车大吨小标顽疾将根治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15日 09:23  商用汽车新闻

  记者 孟为

  2009年1月1日,国家正式开征燃油税替代养路费、客运附加费等多项行政收费。这让很多一直依靠“大吨小标”产品拉动销量的企业有些上火。而那些过去在“大吨小标”问题上被人看作“不变通”、“死心眼”的企业又嗅到了市场良机。

  利益消失

  “大吨小标”是卡车市场多年来的顽疾。“从上世纪90年代初,国家实行汽车产品目录起,‘大吨小标’车辆就开始在市场上出现并迅速兴起。”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科学研究所公路交通试验中心李永福告诉《商用汽车新闻》记者。

  2000年以来,有关治理超载超限、清理整顿“大吨小标”的文件年年发,各部委不断加大治理力度,但始终难以根治这一顽疾。其原因归根结底就是利益作祟。虽然用户经常会因为营运证上标明的载重量与实际车重不符,受到运管部门的行政处罚,但由于高速通行费和养路费都是按照车辆核定的载重量来征收,“大吨小标”车辆每年都能在这两项开支上节省不少。正是这种利益的驱动,让用户甘愿冒着被罚款的风险去购置这类车型。而企业为了满足用户需求,在产品的超载设计和“大吨小标”的问题上也动足了“脑筋”。尽管从2003年起,全国开始陆续实施计重收费,改变了过去按照车辆载重量收费的传统,使得“大吨小标”产品失去了在高速公路收费上所享受的“优惠”。但在养路费上每年节省数千元的利益驱动,还是让这些产品在2005年交通部(现为交通运输部)等几部委联合开展的治理“组合拳”中生存下来。

  燃油税,对于“大吨小标”产品则是致命一击。养路费、二级公路收费的逐步取消,彻底切断“大吨小标”产品最后一条利益来源,纷纷扰扰十余载的“大吨小标”问题就此将“寿终正寝”。

  巧合的是,国家汽车申报专家审查机构——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于2008年11月向汽车厂商发出通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对厢式卡车(含保温车、冷藏车)车型公告型号中载质量系数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公告型号予以撤消,以规范和整顿超载严重的卡车市场。据江铃汽车JMC品牌经理刘经贤介绍:“2008年12月31日后,载质量系数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公告型号不再允许生产。2009年6月30日起,载质量系数不符合法规要求的公告型号不再允许销售。”

  企业面临的危险与机遇

  面对“大吨小标”即将退出历史舞台,卡车企业是几家欢喜几家愁。“一些企业不符合法规的公告有上百个之多,甚至在一些企业中这样的产品占全部产品的一半左右。”刘经贤介绍说。如果2009年6月30日起这些产品不允许销售,对于很多企业来说将是一次不小的打击。

  中国重汽集团总裁蔡东认为,“大吨小标”产品失去竞争优势,会让一些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下降,中国重汽则可以抓住这一机遇拓展市场。

  一位重卡专家认为:“对于重卡市场的影响可能并不会很大,计重收费后很多企业已经意识到‘大吨小标’车辆面临被淘汰的风险,虽然目前很多企业的产品公告中还有大量这样的产品,但多数不是主力车型。对那种完全依靠‘大吨小标’产品抢市场的企业来说才是致命打击。现在重新申请产品公告需要提供样车,申请时间也比较长,企业要想在短期内解决‘大吨小标’失宠的困境并不容易。”

  对于轻卡市场,“大吨小标”产品如果被严格限制生产和销售,或许将直接影响到整个轻卡市场的格局。

  按照规定,2008年7月1日起,总质量大于3.5吨的商用车强制实施国Ⅲ标准,小于3.5吨的N类轻型柴油车在2009年7月1日强制实施国Ⅲ标准。据记者了解,很多企业为了争取缓期执行国Ⅲ标准这一年时间,通过套用公告等手法把车辆的载重量标定在3.5吨以下,形成了一大批“大吨小标”的产品。“对于这些非规范操作的厂商来说,此次被燃油税实施和政府加强治超的监管打了个措手不及。市场上3.3米及以上轴距的轻卡产品,如果总质量标到3.5吨以下,则是100%的‘大吨小标’。”刘经贤分析道。这意味着,燃油税实施后,轻卡企业要想靠打“擦边球”来逃避国Ⅲ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这肯定会引发轻卡市场新一轮的竞争。

  记者手记

  政策勿需打市场导向最重要

  从2001年原国家经贸委、公安部出台《关于在生产及使用环节治理整顿载货类汽车产品的通知》开始,国家治理超载超限和“大吨小标”的政策和措施年年出台,治理行动也始终没有中断过。但打了8年,治了8年,仍没有将问题彻底根治。

  原因何在?市场的需求和利益的驱动。几年间,政令出台无数,但更多的是限制和打击的做法,行政指令的味道更浓,而“大吨小标”现象存在和红火的根源——利益则始终没有被触及。因此,在“大吨小标”问题上,一味把矛头指向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而不去切断其背后真正的利益驱动,“大吨小标”就不会根除。

  而这次,当大家一致判断“大吨小标”产品将会寿终正寝时,我们看到的并不是更加严格的政府指令和更强有力的惩治措施,而是通过经济手段来进行导向。燃油税实施后,切断了“大吨小标”产品的利益链条,让用户不再觉得这样的产品能够给自己带来实惠,反而可能会增加运营成本,而且还要面临被路政罚、警察堵的风险。利益驱动没有了,这样的产品自然就不会有销路,必将走向灭亡或者另寻出路。

  所以,在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一味地“打”并不会成效卓著。找到问题的根源,通过市场这只无形的手来解决问题,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编辑:吴雪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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