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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多项“救市”新政有望出台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1月08日 07:21  大河网-大河报

  

    □记者解元利

  从去年年底开始,国内车市便开始不断传出各种“救市”政策传闻,无论是减免汽车购置税、扶持新能源车、放宽汽车贷款条件等,这些酝酿中的新政不仅将直接影响2009年车市的走向,而且还将为普通消费者带来更多难得的实惠与便利。

  减免汽车购置税

  2008年年底,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向政府有关部门递交了一份救助汽车业的建议,该建议中就“如何促进汽车市场发展”特别提到减免购置税的方案。方案建议按照排量分级征收汽车购置税,将排量1升以下乘用车的购置税从目前的10%降至2%;排量1升至1.5升乘用车的购置税调整至4%;排量1.5升至2升乘用车的购置税调至6%;排量2升至2.5升乘用车的购置税调至7%;排量2.5升至3升乘用车的购置税调至8%;排量3升至4升乘用车的购置税调至9%;排量4升以上乘用车的购置税仍为10%。

  记者了解到,这项被传得沸沸扬扬的减免汽车购置税建议,不仅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而且相关部门已做出“有实施可能性”回复。在去年12月12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李毅中就表示,正在制定针对汽车行业的救市计划,如购买1.6升排量以下的轿车,将适当减免一些购置税。种种迹象表明,这一汽车新政有望今年实施。

  扶持新能源汽车

  早在去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就曾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号召各级行政机关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其中,明确表态“把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列入政府采购清单,新购公务车应优先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和清洁能源汽车”。按照此前国家发改委提出的方案,国家可能选择两种方式来补贴新能源汽车消费者:一、新能源汽车售价高于同级别汽油车的部分,国家补贴50%;二、减免新能源汽车的购置税。而这些补贴和减免汽车购置税的方案能否在今年成功兑现,对国内车市的良性健康运营也是一个考验。

  放宽汽车贷款条件

  去年12月25日,全国乘用车信息联席会第三次上书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5部门,建议从放宽贷款条件、降低利率、设立汽车消费公积金3个方面入手,创造宽松的汽车消费信贷环境。其在这份《把汽车业培植为经济复苏的先导行业的建议》中指出:汽车消费信贷平均利率目前是基础利率的1.4倍,一些汽车金融机构的利率更高,而目前房贷利率是基准利率的0.7倍。贷款额相同时,汽车消费信贷每月偿还的利息比房贷利息高出一倍左右,这是汽车消费贷款者占总购车者的比例下滑的主要原因。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世界范围内70%的汽车是贷款购买的。而在中国,这个数字从2004年的16%下降到2008年的8%。如果实施与房贷相似的政策,2009年汽车消费信贷最少可恢复到13%,使汽车市场能增长4%左右的销售,而且每年还会有小幅增加,可见这是扩大汽车市场事半功倍的长久有效的举措之一。

  事实上,此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第十条再次强调,要支持汽车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拓宽汽车金融公司融资渠道。

  《反垄断法》出台细则

  历经磨砺的《反垄断法》在去年8月1日推出之时,曾在汽车业内引起广泛关注,虽然其并不是专门为汽车行业而制定的一项法规,但由于其中涉及汽车行业价格限制、跨区销售、零配件渠道开放等最为敏感的问题。

  但实际上,从实施后的市场情况来看,汽车行业内对该法都反应冷淡,由于《反垄断法》缺乏庞大的配套规则和更多的具体案例,使得其可操作性不是很强,汽车市场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依然如故。

  业内专家都在呼吁《反垄断法》能尽快出台具体的配套实施细则,对汽车行业厂商关系进行合理调整,则对车市无疑是个利好。

  《品牌管理办法》完善细则

  同样是旨在规范汽车流通秩序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05年实施以来,一直饱受各方争议,由于品牌授权导致的厂商关系不平等等诸多弊病引起了汽车经销商们的普遍不满,汽车经销商们曾纷纷上书要求修改部分条款。

  而这种不平等现象在进口车市场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办法》缺乏必要的监督和制衡,使得几乎所有的跨国公司都在国内成立了独资或者绝对控股的销售公司作为进口汽车总经销商,国外汽车厂商通过法规赋予总经销商的权限,取得了在中国进口汽车市场的主导地位;国外厂商通过并网销售不断加大对合资企业销售网络的控制,影响了合资企业和自主品牌企业的发展等。而最为典型的事件就是,去年雷克萨斯、进口现代、进口起亚等企业向经销商强行压库而引发的被暂停进口车许可证事件。

  据悉,商务部正在着手对《办法》进行完善,该细则力求改变汽车厂商话语权不平等现状,同时阻止国外公司在进口车贸易方面的垄断行为,建立健康的市场环境。

  来源:

(编辑:王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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