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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黄标车淘汰鼓励标准出台 最高可奖2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30日 17:53  北京晚报

  本报讯 明年1月1日起,除保障城市生产生活和运行外,运输渣土等各类黄标车全天禁止在五环路以内道路(含)行驶,明年10月1日起黄标车禁止在六环路(含)内行驶。北京市环保局今天出台黄标车淘汰鼓励政策,鼓励奖金最高可达25000元。市环保局表示,考虑到鼓励政策刚刚出台,淘汰置换车辆需要一定时间,因此,在明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进入限行区域的黄标车不作处罚。

  鼓励标准分两个阶段执行,每辆车的具体鼓励数额根据车型和年限确定。其中,第一阶段从今年9月27日至2009年6月30日,在此期间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5000元,最低800元;第二阶段从2009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淘汰的,鼓励资金最高22000元,最低500元。使用时间较短、残值较高且淘汰早的车辆,得到的鼓励资金就多一些,相反会少一些。

  张贴有效黄色环保标志的车辆均可享受此项鼓励政策,执行范围不包括中央单位和市区党政机关及财政供养单位的车辆。

  同时,为满足五环路内城市生产生活物资需要,在明年9月30日前,本市将组建2万辆左右的城市货物运输保障“绿色车队”,计划至2011年,“绿色车队”规模达到5万辆左右。凡在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底前购置绿标车辆的,由市财政给予1至2年贷款贴息。

  目前,本市还有35.38万辆黄标车,占机动车总量的10%左右,但它们的排放却占到了机动车排放总量的50%左右。党晓晖 J225

(编辑:桑之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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