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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立法确保空气质量 珠海停车不熄火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26日 09:14  新浪汽车

  本报讯 自明年5月1日起,在珠海的住宅区、学校、机关、医院等环境敏感区域停候的机动车,未依照规定熄火的,将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至200元的罚款。前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对外公布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条例》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在全国第一次立法规定要求停候机动车必须熄火,违者将被有关部门加以处罚。

  珠海市人大以及珠海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修订的《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特别制定专门的条款规定,在住宅、学校、机关、医院、停车场、旅游景点等环境敏感区域停候的机动车,应当熄火,避免排放废气和噪声。

  对停候机动车不熄火的违规处罚,在国内尚无经验可循,该《条例》最终之所以规定了20至200元的较大调节幅度,主要是让交警便于针对不同车辆的类型(大车、小车),以及停放地点不同,视学校附近、住宅区域还是旅游景点等进行适当调节罚款额度。

  刘可英

(编辑:大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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