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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意外事故"头号杀手" 谁该为爆胎买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2月12日 07:22  北京娱乐信报

  近日,一组数据引起记者的注意。据统计,国内高速公路70%的意外交通事故是由爆胎引起的,而时速在160公里以上发生爆胎死亡率接近100%。爆胎已成为高速公路交通意外事故的“头号杀手”。  

  案例回放

  爆胎后司机操作不当

  日前,发生爆胎事故的司机李先生表示:刚买的新车已经毁得不成样子,自己却还要为爆胎买单。保险公司根据相关的规定只赔偿了6万元的损失,而这部价值16万元的车光修理费就得花上近10万元,其余3万多元还得自己补上这个窟窿。而事故认定单更让李先生不满,交通鉴定为“爆胎后操作不当”。“虽然我是车毁人未亡,但这么大的经济损失只能自己承担,这样的结果很无奈。”李先生说。据悉,他将以起诉汽车厂商的方式为自己的汽车维权。而据某律师分析,让“爆胎”司机胜算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

  记者调查

  轮胎未列入整车安全技术标准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目前,汽车厂家未把轮胎列入整车安全技术标准,因此轮胎爆炸不承担安全责任;而轮胎厂有轮胎质量标准和使用标准,只要在标准以内轮胎厂可以不管。此外,记者还发现,目前的车险上是不包含轮胎的,事发后保险公司也不买轮胎的单。

  开车途中一旦遭遇爆胎,司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踩刹车,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如果司机在爆胎时本能地踩了刹车,反而成了“事故制造者”。据了解,“爆胎的情况下踩刹车加剧了车子失控,属于驾驶员操作不当”。根据生理动力测验,120km/h速度下,驾驶员的制动反应时间仅仅有3秒左右,然而在这3秒内需要告诉自己该如何操作。

(编辑:车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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